2011年贛縣城區(qū)學校選調教師公告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縣城中小學的辦學條件不斷改善,中小學的辦學規(guī)模不斷擴大,大量的中小學生要求進城入學,現有城區(qū)中小學的師資滿足不了教育發(fā)展的需要。為了完善教育服務體系,更好地服務“四化”建設。經研究,決定從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中小學選調一批優(yōu)秀教師到縣城中小學任教。為保證選調教師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學科和名額
城區(qū)初中(20名):語文5名,數學5名,英語5名,化學2名,物理3名。
城區(qū)小學(30名):語文18名,數學9名,英語3名。
二、報名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好、師德考評合格、無違法亂紀行為(處分期未滿者視為有違法亂紀行為)、身體健康;
2、報考小學教師必須具有中師以上學歷并取得小學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教師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取得初中教師資格證;
3、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即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5年以上(2006年8月30日前參加工作)、并從事本學科教學工作2年以上的縣內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
4、報考英語的必須是第一學歷為本專業(yè)畢業(yè)的教師。
三、報名程序及考試時間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教師,于8月3日—8月7日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原件以及所在學校的教學業(yè)績、學科任教時間證明(由出具人及校長簽字)到教育局辦公室報名,教學業(yè)績證明必須寫明2009—2011兩學年度中最好的一個學期所任學科成績的平均分、及格率、優(yōu)秀率的情況(取一個完整班級成績,初三分流后班級成績無效)。報名時須交1寸正面免冠相片2張。
2、8月12日進行筆試,8月15日進行說課。
四、考評及記分辦法
實行考核、考試和說課相結合的考評及記分辦法。具體內容及分值如下:
1、教學業(yè)績(30分)
取兩學年中最好的一個學期一個完整班級的成績,以全縣同期、同學科、同程度的平均分、及格率、優(yōu)秀率為教學業(yè)績計分項目,低于全縣平均水平的不記分,達到全縣平均水平的記8分;超過全縣平均水平5分或5個百分點計9分;超過全縣平均水平10分或10個百分點以上計10分。報考小學英語的教師不考核教學業(yè)績,本項分值15分計入專業(yè)考試分值,15分計入說課分值。
2、理論考試(40分)
參選的教師均須參加所報學科的理論考試,考試內容為新課程標準、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教材教法。
3、說課(30分)
按教學業(yè)績和專業(yè)考試成績累計進行排名,按照1:2的比例(其中小學語文、數學按1:1.5的比例)確定說課入圍人員,小學英語按專業(yè)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說課入圍人員。
五、加分辦法
1、2008年以來被各級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評為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輔導員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的,按國家、省、市、縣級分別加5、3、2、1分,取最高獎項加分,不累加。加分依據以原件為準。
2、2008年以來指導學生參加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學科競賽獲獎,按國家、省、市、縣級分別為3、2、1、0.5分計分(非所報學科競賽業(yè)績及縣級三等獎不予加分),取最高獎項加分,不累加。加分依據以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直屬機構頒發(fā)的獲獎證書原件為準。
3、第四批骨干教師或學科帶頭人、2008年以來優(yōu)質課(指現場課堂教學大賽)競賽,按省級5分,市級2分,縣級1分計分(縣級三等獎不予加分),取最高獎項加分,不累加。加分依據以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直屬機構頒發(fā)的獲獎證書原件或下發(fā)的文件為準。
4、國家認可的國民教育學歷本科、?茖W歷報小學加1分,本科學歷報初中加1分。
六、招聘辦法
1、城區(qū)小學、初中組織人員對報名對象進行教學業(yè)績考核,并將專業(yè)考試、教學業(yè)績、說課成績、優(yōu)惠加分進行累加,根據招聘名額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聘任,并由報名人員本人自主選擇學科崗位。
2、根據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的原則,以及我縣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政策和做法,新進事業(yè)單位人員必須按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贛縣人保字[2010]11號文第六條第一款的要求,重新確定崗位和計算待遇。即通過招聘新進入城區(qū)學校的教師,若本單位有新進人員原聘職務的空缺崗位,且新進此職務人數小于或等于本等級的空缺崗位數,則新進人員保留原聘職務待遇,繼續(xù)聘用到其原有等級的崗位上。若本單位無新進人員原聘職務的空缺崗位,則新進人員只能聘用到原聘崗的低一級崗位,并按新聘崗位確定工資待遇。若本單位同時新進一批原聘職務相同的工作人員時,且新進人員數大于原聘職務的空缺崗位數,則新進人員必須競聘上崗,競聘獲勝的人員繼續(xù)聘用到原聘職務等級崗位,保留原工資待遇,其他人員則聘用到原聘職務的低一級崗位,并按新聘職務確定工資。
七、其他
1、學科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的2倍,將由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招聘計劃的調整。
2、凡在本次報考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如:偽造學歷、證書、虛報年齡、教學業(yè)績、教研成果及考試舞弊等,一律取消招聘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提供假材料、假業(yè)績的校長等相關責任人也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各中小學校長必須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教師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條件的教師報名招聘。
3、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及時公布招聘過程涉及的教學業(yè)績、考試成績、加分項目、聘任結果等,接受各界監(jiān)督。
4、其它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