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
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確保我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jù)《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函〔2011〕6號)精神,結合我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總體要求指導下,以建設高素質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隊伍為宗旨,以促進教師專業(yè)化發(fā)展為導向,通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完善并嚴格實施教師職業(yè)準入制度,嚴把教師職業(yè)入口關,提高教師社會地位,努力吸引優(yōu)秀人才從教,不斷促進教師隊伍水平整體提升。
二、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教育教學能力和教師專業(yè)發(fā)展?jié)撡|,建立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標準,改進考試內(nèi)容,改革考試形式,加強考試管理,完善考試評價,引導教師教育改革,嚴把教師職業(yè)入口關,并結合推進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國標、省考、縣聘、校用”的教師準入和管理制度。
三、主要任務和內(nèi)容
。ㄒ唬┙處熧Y格考試國家標準
教育部制定并頒布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標準、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教師資格考試大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教師資格考試命題工作,建立試題庫,制定考務工作規(guī)定。國家確定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線。
。ǘ┛荚噷ο
凡浙江省內(nèi)(含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浙江省)所有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學生,申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含幼兒園在崗教師經(jīng)培訓后考試合格者),在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nèi),仍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渠道和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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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參加中小學和幼兒園不同類別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
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紤]到政策的銜接,2011年及以前已經(jīng)入學的我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幼師班)學生,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可以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在取得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后,方可以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
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全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專科和本科在校畢業(yè)班學生,可憑學校證明報考教師資格。
。ㄋ模┛荚嚨膬(nèi)容與方式
1.考試內(nèi)容
教師資格考試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yè)應具備的職業(yè)道德、心理素養(yǎng)和教育教學能力。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筆試主要考核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yè)所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yè)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規(guī)知識;科學文化素養(yǎng)和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擬任教學科(專業(yè))領域的基本知識,教學設計、實施、評價的知識和方法,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面試主要考核申請人的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tài)、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師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
2.考試科目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試點期間,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13個學科。
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綜合素質”和“教育知識與能力”兩科考試。專業(yè)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主要結合面試進行考查,必要時進行筆試,我省暫按原操作方式由各設區(qū)市結合當?shù)貙嶋H具體組織實施。
3.考試方式
筆試采用計算機考試(機考)和紙筆考試兩種方式進行。為穩(wěn)妥推進改革試點工作,今年下半年,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綜合素質”采用計算機考試(機考)方式,其余科目均采用紙筆考試方式。今后的筆試方式將根據(jù)教育部統(tǒng)一部署執(zhí)行。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
筆試各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鐘,面試考試時間為20分鐘。
4.考試成績
筆試成績合格線由國家確定。筆試單科合格成績兩年有效。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面試合格成績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筆試和面試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依據(jù)。
。ㄎ澹┛荚嚨慕M織與實施
教師資格考試每年春季和秋季各舉行一次,由教育部統(tǒng)一考試標準、統(tǒng)一考試大綱、統(tǒng)一考試命題、統(tǒng)一考試時間。省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考試。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考務管理、研制有關考務工作實施細則等工作。各市、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在當?shù)亟逃姓块T的領導下,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具體組織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與面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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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期間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省財政廳、省發(fā)展改革委員會批準的原收費標準執(zhí)行。具體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公布。
。ㄆ撸┙處熧Y格認定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依據(jù)《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在國家規(guī)定的教師資格申請受理期限內(nèi),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接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的教師資格申請,嚴格審核申請人具備教師資格認定的條件,依法實施教師資格認定。
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yè)生,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認定其相應的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證書中“任教學科”欄目的填寫應與申請人報考的學科(專業(yè))一致。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不用填寫學科;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與申請人報考的面試學科一致;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應與申請人報考的筆試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一致;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與申請人報考的專業(yè)相一致。
四、2011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考試時間安排
。ㄒ唬╊C布考試大綱
2011年10月,教育部考試中心頒布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大綱等信息,考生可登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查詢。
。ǘ﹫竺麜r間及報名方式
國家教師資格考試采用網(wǎng)上報名。筆試報名時間為2011年10月19日—30日,面試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11日—14日,考生可在此期間登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wǎng)上報名。
。ㄈ┛荚嚂r間
1.筆試時間
2011年11月26日。
2. 面試時間
2011年12月24日—25日(視考生報考情況適當調整)。
關于教師資格考試的報名、確認、考場安排、考試具體組織實施等考務管理事宜,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廳分管領導任組長,省教育考試院院長任副組長,廳辦公室、政策法規(guī)處、計財處、師范處、人事處、省教育考試院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省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領導、組織與實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相應的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人掛帥,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改革試點工作扎實平穩(wěn)實施。
。ǘ┙M織政策宣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高校要做好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政策宣傳工作,堅持統(tǒng)一政策、正確引導,加強對改革試點重要意義和各項政策的宣傳,營造吸引優(yōu)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的良好氛圍。
。ㄈ┟鞔_分工,各司其責
教育部成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負責指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工作。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師范教育處,負責處理教師資格考試改革日常事務。省教育考試院負責教師資格考試的考務組織管理等工作。各市、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在當?shù)亟逃姓块T的領導下,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組織教師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并按照《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權限,負責相應教師資格的認定。舉辦教師教育的高等院校應積極參與和承擔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有關工作。
。ㄋ模┘皶r總結改革試點工作的經(jīng)驗
在實施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中,要注意及時發(fā)現(xiàn)、研究和解決改革試點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妥善處理改革、發(fā)展和穩(wěn)定的關系。要認真總結試點經(jīng)驗,為進一步完善教師資格考試制度提供有益借鑒。
六、其他
此方案僅在我省試點中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