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xiàn)決定從公辦義教學校在編在崗的代課教師中招聘公辦教師60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瀼?“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
年齡段 |
50-59周歲(男) ( |
40-49周歲 ( |
30-39周歲 ( |
20-29周歲 ( |
招聘名額 |
11 |
23 |
20 |
6 |
資歷終算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
三、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2、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富有奉獻精神;
3、身體健康,即,經(jīng)體檢合格,未發(fā)現(xiàn)傳染性疾病及不治之癥,無殘疾。
4、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
5、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6、在尋烏縣義務教育公辦中小學校(含縣幼兒園)或經(jīng)原縣教文體局同意轉入民辦學校連續(xù)任教達6周年以上(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報考: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者
參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2008年3月31日《關于從優(yōu)秀村干部中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的界定執(zhí)行。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2002年9月1日《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以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②2002年9月1日《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以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二胎或二胎以上的;③2002年9月1日《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以前雖然只超生一胎,但在錄用考察前未按當時有關規(guī)定處理到位的。
(2)正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者;
(3)參加過非法組織活動及牽頭非法上訪者;
(4)有非法交易土地、非法開采稀土及違章建房行為者;
(5)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情況。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核政審、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尋烏縣人保局人事考試中心(市政大樓411室)。
3、應攜帶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②由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計生辦開具并由縣人口計生委審定的計生證明或未婚證明;③2005年至2009年7月證明其在校任教的原始證明材料(分上、下學期);④2010、2011學年度考核表(由教育局提供);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張。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尋烏縣人保局和教育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考生與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聘用資格。如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冒名頂替或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予以清退。
(三)筆試
1、領筆試準考證時間:2012年元月6日上午。
2、筆試時間:元月7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尋烏縣城關小學。
4、筆試內容:學科基礎知識(含小學階段語文、數(shù)學);綜合知識(含教師職業(yè)道德、小學階段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相關法律法規(guī))。筆試分值為100分,學科基礎知識、綜合知識各50分。
5、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擬聘對象,如分數(shù)相同,則按教齡、年齡、學歷順序優(yōu)先確定擬聘順序。
(四)體檢
體檢原則上按《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不再遞補。
(五)考核政審
考核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不再遞補。
(六)聘用
擬聘對象報經(jīng)縣人事協(xié)調領導小組同意后,到人保局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xù),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jīng)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享受規(guī)定待遇。被聘用人員一律留在原任教學校任教。
本公告由尋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285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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