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縣教育系統(tǒng)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經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海安縣教育系統(tǒng)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7年4月至1980年4 月期間出生);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招聘對象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
(一)招聘崗位
具體的招考人數、學科、資格條件等詳見《海安縣教育系統(tǒng)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本人到現場報名,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時間:2015年 4月22 日至4 月23 日(8:30-12:00,14:00-17:30)。
3.報名地點:海安縣教育局老園丁活動中心一樓(海安縣城寧海南路24號)。
4.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場使用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2張。
②《海安縣教育系統(tǒng)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附件2下載)。
③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④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
⑤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暫不提供)。
⑥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申報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海安縣教育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復審。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報考人員須按照招聘學段學科要求報名。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部分緊缺崗位開考比例放寬至2∶1),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學段學科的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于2015年 4 月24 日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jsnt.lss.gov.cn)、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haldbz.gov.cn)、海安縣教育網站(www.haianedu.net)進行公告。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由海安縣教育局及時通知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到原報名處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此時間內到原報名處退回筆試費),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不接受其他原因的改報名及退費。改報名時間:2015年4月 25 日(8:30 -12:00,14 :00 - 17:30 )。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于2015年 4 月27日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安縣教育網進行公示。
(3)根據南通市物價局、財政局《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通價費〔2008〕52號)精神,向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按規(guī)定參加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體檢費按實收取。
(4)通過報名資格復審后的人員,于2015年4 月30日(8:30-12:00,14:00-17:30)至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作自動放棄。
(5) 報考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內容: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30%)和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70%)?荚嚥恢付ù缶V和教材。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5年5 月 9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取得筆試資格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面試
1.面試人員:從筆試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學段學科招聘名額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同分全部參加面試,不足3 倍的按實計算)。筆試成績與面試人員的名單、時間、地點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海安縣教育網站公布。
2.形式和內容: 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說課學科與筆試學科一致,其中報考幼兒園學前教育崗位者的面試還包括彈琴(招考單位提供電子琴)、唱歌、跳舞、繪畫(簡筆畫,畫筆考生自備)等專業(yè)素質內容,占面試成績的40%。
3.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為2015年5 月 10 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面試人員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考點參加面試。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三)總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和考察
1.從面試合格者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招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仍不能區(qū)分時,筆試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考試總成績、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海安縣教育網站公布。
2.體檢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幼兒園教師體檢還需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規(guī)定的有關事項執(zhí)行。體檢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3.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海安縣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等。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五、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海安縣教育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2.對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一周內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縣教育局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考生現場選擇聘用單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聘用單位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擬聘用人員由海安縣教育局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核發(fā)《聘用人員通知書》。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往屆生須在擬聘用公示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xù),應屆生須在2015年8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xù),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擬聘用人員在聘用前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
4.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在辦結聘用手續(xù)前須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報考崗位代碼“11-17”的考生,如暫未取得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須在聘用后3年內取得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報考崗位代碼“26”的考生,如暫未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者須在聘用后3年內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5.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于2015年7月上旬在報考同一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仍不能區(qū)分時,筆試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已選擇聘用單位的考生不參加遞補崗位的選崗):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它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