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美術、信息技術、舞蹈、幼兒教師、語音教師、職中實訓指導師等崗位采用專業(yè)技能測試,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體檢、考察。
體育、美術、舞蹈學科先進行筆試,然后所有參加筆試人員都進行技能測試(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信息技術、幼兒教師、語音教師、職中實訓指導師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技能測試對象(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其他學科根據筆試成績,招聘計劃3名及以下的按1∶3,4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測試時間另行通知)。測試形式:高中的采用上課,初中、小學的采用模擬課堂。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測試通知書參加測試。
(四)確定招聘入圍人員
體育、美術、舞蹈學科按考生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7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信息技術、幼兒教師、語音教師、職中實訓指導師按考生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其他學科按考生筆試成績、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各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然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綜合成績相等,體、美、舞蹈學科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其他學科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4〕149號)執(zhí)行。
體檢、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yè))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用對象在慶元縣政府網、慶元縣教育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畢業(yè)證書辦理聘用手續(xù),2015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畢業(yè)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它事項
1.考生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3.根據考核結果,招聘人數可以少于指標數,也可以空缺。
4.被聘用人員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后,縣教育局將不再退還個人檔案,不出具解除協(xié)議等相關證明。
5.被聘用人員須在慶元服務滿五周年(含試用期一年)。
6. 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及2015屆畢業(yè)生被錄用后一年內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
7.本次招聘需公開的信息全部在慶元教育網上公布。
本公告由慶元縣教育局、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 0578-6121393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0578-6122610
附件:
1. 附件1:2015年慶元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報名表.xls;
2. 附件2:2015年慶元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需求計劃表.xls;
3. 附件3:2015年慶元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綜合成績考核情況表.xls。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慶元縣教育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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