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惠東縣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測試的公告
根據(jù)《轉(zhuǎn)發(fā)2017年春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惠東教人字〔2017〕4號)精神,現(xiàn)將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學能力測試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測試日期: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時間一天。
(二)測試地點:惠東縣平山第一小學。
(三)參加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見附件2。
(四)有關要求
1、教學能力測試的學科為申請人的申請任教學科,測試的課題內(nèi)容自選,試講的形式自選(試講或說課),教材資料和教案自備,試講(或說課)及面試時間約20—30分鐘,如有需要,測試課室可提供電教平臺,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辦法和標準見附件1。
2、參加測試對象攜帶身份證,根據(jù)所安排的測試時間,到惠東縣平山第一小學教學樓北樓一樓簽到抽簽,不得遲到,未按時參加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3、簽到時間:4月15日上午8:00,下午2:30。
附件:
1、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辦法和標準
2、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參加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
惠東縣教育局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