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2017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通知
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7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7〕5號)精神,現(xiàn)將我市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測試時間和地點
申請種類 |
時間 |
地點 |
說課室 |
候考室、備考室 |
幼兒園教師資格 |
2017年04月20日 8:00 |
南雄中學王錦輝綜合教學樓 |
七樓 |
六樓 |
小學教師 資格 |
2017年04月20日 8:00 |
南雄中學王錦輝綜合教學樓 |
七樓 |
六樓 |
初中教師 資格 |
2017年04月20日 8:00 |
南雄中學王錦輝綜合教學樓 |
七樓 |
六樓 |
高中教師 資格 |
2017年04月20日 8:00 |
南雄中學王錦輝綜合教學樓 |
七樓 |
六樓 |
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 |
2017年04月20日 8:00 |
南雄中學王錦輝綜合教學樓 |
七樓 |
六樓 |
二、測試內(nèi)容
測試內(nèi)容按照申請人申請教師資格的種類和申請任教學科(課程)來確定,即: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為高一教材;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為八年級教材(化學科為九年級教材);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為五年級教材;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為大班教材;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為中職學校一年級教材。上述教材是我市學校相應學科第一學期使用的版本。
測試方案:由測試點當場公布測試課題。
三、測試形式
測試形式為說課,備課時間30分鐘,說課時間10分鐘。
四、有關要求
1、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申報成功,需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人員務必于4月18日17:00前完成繳費,并將繳費憑證上交到南雄市教育局人事股;未按時繳費者,則不安排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2、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于4月20日上午8:00前到達測試地點,遲到者視作自動放棄,不予以認定教師資格。
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3825197
南雄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