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州市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各學校、各社會力量辦學單位: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6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和條件
(一)對象范圍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汝州市戶籍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3.工作單位在汝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二)申請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2015年(含)之前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必須相同或相近;
2.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
3.2015年下半年省考面試合格人員(按2015年以前學歷標準認定)。
(三)學歷標準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及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
3.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根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號)規(guī)定,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程序
(一)網上申報
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tǒng)一考試并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首頁點擊“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
其余申請人員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
網上申報時間:4月12日—4月26日(工作日的8:30—17:30)。
(二)體檢
體檢時間及地點適時在“汝州教師資格網”公布。
重要提示:本年度所有認定工作通知均通過“汝州教師資格網”發(fā)布,請各申請人及時關注該網站,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登陸方式:先登陸汝州教育網(www.rzjyw.net),點擊網站首頁左側“汝州教師資格網”即可查看相關通知。
(三)提交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
(3)《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僅人事關系在我市的申請人,另需補充提交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由工作單位繳納的一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5)學歷證書(博士提交其學位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師范生必須提交其師范專業(yè)的學歷證書);
(6)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博士提交其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打印件2份);
(9)2015年(含)之前畢業(yè)的師范生需提供入學當年招生計劃表復印件、招生錄取審批表復印件和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yè)課程和教育實習成績復印件(招生計劃表、錄取審批表必須明確顯示其為師范專業(yè),否則無效;招生計劃表、審批表復印件需加蓋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項所需空白表格可登陸汝州教育網(www.rzjyw.net),點擊網站首頁左側“汝州教師資格網”下載。
(四)材料報送地點
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高級中學、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請于5月10-12日到汝州市教育局人事股309室提交材料。
(五)審查材料及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進行審核,在正式受理申請材料截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
(六)證書領取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汝州教師資格網”的通知要求,及時到通知地點領取證書,超過30日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