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2.堅持思想素質與業(yè)務素質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學歷層次與實際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專業(yè)資格和專業(yè)技能等條件;
(6)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
(7)2017年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上崗證,提供院校教務處學籍證明,可參加報名。
(8)報考條件詳見《2017年包頭市中心醫(yī)院公開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崗位、職數及要求(見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范圍
詳情見《2017年包頭市中心醫(yī)院公開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員計劃表》,(年齡要求:博士1972年1月以后出生,碩士1977年1月以后出生;本科1982年1月以后出生,?1987年1月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二)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24日—3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日休息);
2.報名地點:包頭市中心醫(yī)院人事處
3.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人員須填寫《包頭市中心醫(yī)院合同聘用制人員報名表》(附件2)及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學歷證書及學信網查詢證明、相關資格證書或執(zhí)業(yè)證書等材料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2張。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現場資格審查,復印件由報名點留存以備核查。
4.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發(fā)現所提供資料有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取消報考資格,已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
(三)筆試、面試內容和方法
采取筆試和面試方法,筆試采用閉卷形式,考試內容以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yè)知識為主;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質。筆試達到60分者進入面試程序,筆、面試成績相加由高至低排序后,結合各招聘崗位數量進行錄用,考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
(四)公示
考試成績、擬聘人員名單和考試相關時間及要求將在包頭市中心醫(yī)院網站公示。請考生密切關注包頭市中心醫(yī)院網站。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體檢費用由醫(yī)院承擔。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動放棄崗位選擇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錄用辦法
按照《包頭市中心醫(yī)院關于合同聘用制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
(七)待遇
經試用合格后按照《包頭市中心醫(yī)院關于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員的管理辦法》(試行)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簽訂勞動合同,上“五險一金”。
(八)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在報考期間,聯系電話應填寫準確,并及時了解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錄用的,責任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
2.招聘信息和各項公示信息均在包頭市中心醫(yī)院網站予以公布。
3.報名聯系電話:0472-6955266
包頭市中心醫(yī)院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