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縣編辦審核同意,佛岡縣法制局決定向社會招聘政府雇員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責
承擔政府法制及后勤服務等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人數(shù)
三、報考條件
2名。
(一)報考者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具有本縣戶籍;
2、學歷:全日制法律事務或法學畢業(yè)
(二)有下列情況的,不予接受報名:
1、涉嫌違法違紀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3、有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請有意者持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等于2015年12月30日前到佛岡縣行政服務中心415室劉智榮處報名(聯(lián)系電話:4282252),經(jīng)考試后擇優(yōu)錄用(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報考者應如實填寫個人報名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資格。
3、資格審查:根據(jù)報考者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審查合格,電話通知考試。
4、報考者須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五、考試
1、筆試。
2、面試。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1、確定體檢對象。根據(jù)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體檢。由本局負責通知體檢對象。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3、組織考察。對體檢合格者由本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zhì)、遵紀守法、社會關系等方面情況進行考察。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由本局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雇員聘用手續(xù)。
八、遞補聘用
經(jīng)體檢不合格或者體檢對象放棄的、經(jīng)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對象放棄聘用的,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有關待遇
雇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佛岡縣部門預算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其他注意事項
1、參加考試時須帶齊規(guī)定證件,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參加考試。
2、由于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或不符合有關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本公告由佛岡縣法制局負責解釋。
附:佛岡縣法制局招聘政府雇員報名表
佛岡縣人民政府法制局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