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荊門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荊政辦發(fā)〔2012〕93號),荊門市政府投資審計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備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三、崗位、資格條件
見《荊門市政府投資審計局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一)相關資格條件截止時間。年齡、工作經(jīng)歷截止日期為2016年2月29日;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須于報名前取得。
(二)資格審查所需資料。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供以下資料: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按報考崗位條件設置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報考條件中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崗位有相關工作經(jīng)歷要求的,考生須提供崗位工作經(jīng)歷的有效證明。
四、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現(xiàn)場報名、初審、繳費,準考證通過荊門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http://www.jmrsks.org/)自行打印。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時間:2016年3月14日—3月18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點:荊門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5號窗口。
3、方式:報考人員網(wǎng)上下載報名表,到達指定地點報名、初審后,按規(guī)定(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現(xiàn)場繳納筆試費用50元。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2016年3月23日08:30——3月25日17:00登錄荊門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問題請登錄上述網(wǎng)站查詢或與荊門人事考試局聯(lián)系解決(聯(lián)系電話:0724-2633802)。
(二)報名要求及辦法。
1、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信守誠信報考。違者三年內(nèi)不得報考荊門市事業(yè)單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上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和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nèi)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4、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和“西部計劃志愿者”高校畢業(yè)生,按規(guī)定享受加分政策,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證明,逾期提供或沒有提供的視同放棄。
(三)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辦理。
農(nóng)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須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并蓋章);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免交考務費。
五、筆試
(一)筆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2016年3月27日上午09∶00-11∶00。
2、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科目及形式。
1、筆試內(nèi)容為《綜合應用能力測試》,采用閉卷方式。
2、筆試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shù)不足1∶3比例的原則上取消該招聘崗位。
3、考生可于2016年4月2日后通過荊門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http://www.jmrsks.org/)查詢個人的筆試成績。
4、本次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采取結構化面試。參加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員一同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有棄權者經(jīng)確認可依次遞補。面試人員應仔細閱讀面試公告。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偝煽兡┪怀霈F(xiàn)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七、體檢、考核
按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根據(jù)招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
八、公示、聘用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向社會公開,公示期7天。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程序報相關部門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本公告由荊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投訴電話:0724—233296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