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區(qū)新聞中心新聞宣傳工作,結(jié)合工作需要,現(xiàn)公開招考編外聘用人員(新聞記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扇】荚嚺c考核相結(jié)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職位
本次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編外聘用人員(新聞記者),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須有3名以上方可開考。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能自覺學習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熟悉黨的基本知識。
2.遵紀守法,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違法違紀行為;服從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3.有較強的新聞寫作能力,熟悉計算機及相機基本操作,有新聞工作經(jīng)驗者優(yōu)先錄取。
(二)資格條件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文字、口頭表達能力較好,能熟練使用常用辦公電腦軟件,有獨立工作和組織協(xié)調(diào)的能力,身體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
2016年5月9日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本人到黃埔區(qū)香雪三路1號區(qū)行政服務中心D棟305室(黃埔區(qū)新聞中心公室)報名。聯(lián)系人:肖生,020-82052384;張生,020-82290965。
報名須提交材料:
(1)本人簡歷
(2)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證件彩照4張。
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交材料和填報資料真實有效。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組織考察、體檢的程序進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供復審資料(學歷鑒定原件及復印件、計劃生育情況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資料)的取消體檢資格,按入圍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體檢對象。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由體檢對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五、錄用和待遇
擬聘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間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后,經(jīng)用人單位考核勝任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工資福利按區(qū)編外聘用人員工資標準核發(fā)。
六、注意事項
1.筆試和面試均需攜帶本人身份證。
2.資格復審須攜帶學歷鑒定,辦理時間預計15個工作日。
3.由于報考人員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時間提供相關證件、資料,或者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報名表——黃埔區(qū)新聞中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