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隊伍力量,充分發(fā)揮警務輔助人員協(xié)助公安機關在維護社會穩(wěn)定中的重要作用,張家界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張家界市公安局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93名(市局機關77名,交警支隊116名)。具體的招聘職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張家界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信息表》(附件2)
二、招聘條件
警務輔助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出生,有特殊崗位要求的除外),現(xiàn)在張家界市公安局局屬單位工作的臨聘人員,工作年限可以作為放寬年齡的年限(最多不超過5年);
(四)勤務輔警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職輔警應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
(五)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優(yōu)秀退伍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聘用;
(六)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二)、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三)、因違規(guī)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四)、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嚴重犯罪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五)、其他不符合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情形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6年8月8日至8月12日。
(二)報名地點:張家界市公安局一樓大廳(前棟)。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現(xiàn)場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和身高測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忌勺孕性趶埣医绻残畔⒕W(wǎng)(www.zjjga.gov.cn)下載報名表(見附件1)。
(三)報考要求
報考人員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職位資格條件,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所取得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凡材料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報考資格。
四、筆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勤務輔警崗位只考客觀題,文職輔警崗位加試作文題。
3、報考警察公共關系處、科信支隊、刑偵支隊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筆試前先進行專業(yè)考試及面試。報考警察公共關系處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按專業(yè)考試及面試成績排名1:2的比例參加筆試。報考科信支隊、刑偵支隊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參加筆試。
專業(yè)技術人員考試及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1、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設2道考題,時間為5分鐘。
2、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筆試成績×0.5+面試成績×0.5。
2、報考警察公共關系處的人員綜合成績=專業(yè)考試及面試成績×0.8+筆試成績ⅹ0.2。
3、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六、體能測試、體檢
1、面試結束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和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2、報考警察公共關系處、科信支隊、刑偵支隊崗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專業(yè)考試及面試成績(或綜合成績)合格后直接進入體檢,其他崗位人員凡不參加體能測試和體檢以及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按要求完成體能測試和體檢,或是在體能測試和體檢中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
3、體能測試和體檢依據(jù)標準:
、袤w能測試參照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體能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文職輔警、勤務輔警成績按年齡標準分別放寬20%、10%,不達標者為不合格)。
、隗w檢參照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和人社部[2010]82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
4、體能測試和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政審
體能測試和體檢合格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及相關政策和擬聘用職位的要求,對其進行政審。
八、聘用
報考人員經(jīng)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合格后,報局黨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擬聘用人員由市公安局警官培訓中心進行15天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上崗后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與市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4年,試用期為6個月。
九、相關待遇
(一)報考交警支隊一大隊、二大隊、監(jiān)管中心勤務輔警崗位人員的月基本工資為1200元,報考其他崗位輔警人員的月基本工資為1500元。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發(fā)放月基本工資的80%。警務輔助人員按照層級發(fā)放層級津貼;
(二)警務輔助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從警務輔助人員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試用期滿,按月度和年度考核的等級,給予相應的考核獎勵;
(四)警務輔助人員每月加班補助據(jù)實發(fā)放,值勤津貼、伙食補貼享受用工單位民警同等待遇;
(五)警務輔助人員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休假、休息的權利。
十、本公告及相關事宜由張家界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劉景元,聯(lián)系電話:0744—8248094,18874487688
附件1:張家界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下載
附近2:張家界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信息表下載
張家界市公安局
2016年8月5日
附近2:張家界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信息表下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