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東城區(qū)教育系統(tǒng)各單位實際工作需要,所屬15個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30人,具體招聘崗位信息附后,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
1、社會在職人員應為北京市常住居民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及檔案在京(檔案未在工作單位存放的應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放)的人員。
2、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應為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并具備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歷、學位,所修科目成績無補考記錄,且上學期間無社保繳納記錄。
3、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應為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2016年畢業(yè)能正常參加2016年就業(yè)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
三、招聘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yè)、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符合崗位要求。
(三)有年齡條件的計算方法為:45歲以下指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歲以下指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歲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歲以下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歲以下指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級職稱年齡可放寬到40歲,高級職稱年齡可放寬到45歲。
(四)身心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學歷要求:
1、專技崗位的學歷要求:
中、小學、校外教育、直屬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幼兒園專業(yè)技術崗位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
2、管理崗位的學歷要求: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
(六)資格要求:應聘高中教師崗位應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初中教師崗位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應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教師系列外的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應具有相應專業(yè)技術崗位的執(zhí)業(yè)資格。
(七)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
四、招聘辦法
(一)網(wǎng)上報名
8月31日上午10:00—9月9日上午11:00網(wǎng)上報名階段,請應聘人員用IE瀏覽器登陸東城教育人事人才網(wǎng)(http://rencai.dcjy.net),在東城教委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中進行基本信息錄入,提交報名申請。
注意:報名時所填報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學歷、專業(yè)等信息與崗位需求必須相符,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截止后,招聘單位進行網(wǎng)上資格初審,對于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將不允許再進行崗位調整或信息修改,同時失去此次應聘資格。初次登錄該系統(tǒng)進行報名,請先注冊新用戶,并記住“用戶名”和“密碼”,以便再次登錄。
(二)資格初審
9月8—9日進行網(wǎng)上資格初審。區(qū)教委對應聘人員進行網(wǎng)上資格初審。
(三)打印準考證
請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考生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10:00后登陸東城教育人事人才網(wǎng)(http://rencai.dcjy.net),進入注冊的賬號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筆試時間:2016年9月14日(周三)
筆試按應聘崗位類別進行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主要考察報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知識面。此次筆試無指定培訓機構和參考用書,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資格復審人選。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排列,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5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5的崗位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
筆試成績于2016年9月22日(周四)在東城教育人才網(wǎng)(http://rencai.dcjy.net)公布。
(五)資格復審
9月23日(周五)進行資格復審,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集中進行資格審查。攜帶材料包括:
1、東城區(qū)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登陸東城教育人事人才網(wǎng)(http://rencai.dcjy.net),進入注冊的賬號打印);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的需出示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和本人戶口頁);
3、招聘崗位所需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資格、職稱等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畢業(yè)院校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院校教務主管部門蓋章的已修全部課程的成績單;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證書、護照、留學回國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注:凡后取學歷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證書
4、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jīng)歷和年限的,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jīng)歷和年限的證明;
5、檔案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放的須提供存檔證明;
6、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資格復審地點:東城區(qū)教師研修中心(北京教育學院東城分院)
聯(lián)系電話:010-89945688
注:東城區(qū)教師研修中心(北京教育學院東城分院)地址:東城區(qū)交道口東公街9號,交道口十字路口往西100米路北西公街胡同內直行。登陸www.bjdcfy.com可以查詢詳細地址及乘車路線。資格審核現(xiàn)場不提供停車位。
(六)崗位能力測試
2016年9月26日(周一)—27日(周二)由各招聘單位對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進行崗位能力測試,崗位能力測試分為專業(yè)技能考核或面試?己藘热轂檎衅笉徫凰蟮膶I(yè)理論知識和技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合格線為60分。
(七)公布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及總成績
2016年9月28日(周三)在東城教育人事人才網(wǎng)(http://rencai.dcjy.net)公布。
考生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60%
(八)體檢及考察
9月底,按照崗位預招人數(shù)根據(jù)總成績的排序對報考人員進行等額體檢和考察。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依總成績的排序進行遞補;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2005]1號)執(zhí)行。
(九)公示擬聘人選
10月上旬,在東城區(qū)教育人事人才網(wǎng)(http://rencai.dcjy.net)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區(qū)教委將指導招聘單位辦理調動(聘用)手續(xù),調入人員的起薪時間以報到手續(xù)辦理時間為準。
按照事業(yè)單位工資核定辦法,工齡計算以社會保險證明和相關聘用(勞動)合同書為依據(jù),技工崗位的聘用按照技工聘任的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
教委咨詢電話:89945688
監(jiān)督電話:89945691
東城區(qū)教委
2016年8月30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