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
。3)筆試內容:中小學校、啟能學校教師職位筆試內容包括學科專業(yè)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教學管理等相關知識。幼兒園教師職位筆試內容包括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幼兒與班級管理等相關知識。
。4)筆試題型為客觀題,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資格審查)
。5)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下午17:00后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珠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珠區(qū)教育信息網、海珠人才網上公布筆試成績。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應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海珠人才網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海珠區(qū)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廣州市海珠區(qū)同福中路399號)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有違紀、違規(guī)、異常記錄的。
2、資格審查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和招聘職位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資格審查人數按招聘職位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
其中,x代表招聘職位人數,y代表資格審查人數。
資格審查人數未達上述比例的,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進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須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guī)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詳見《2017年海珠區(qū)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附件2)。應聘者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考試資格。
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空缺名額可在筆試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遞補。資格審查的材料不予退還。
3、面試
面試,即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以說課或試教的形式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每名考生面試后,以書面的方式將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該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荚嚲C合成績60分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
(三)體檢
按招聘職位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若出現考試綜合成績分數相同的情況,則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決定進入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決定進入體檢。未按招聘單位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四)組織考核
組織考核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錄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珠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珠區(qū)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屬農業(yè)戶口的,須轉成非農業(yè)戶口方能錄用。非廣州市戶籍需辦理人才引進入戶廣州的社會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所有人員均須提交最近6個月由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方能錄用。
經考試考核聘用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人員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非首次就業(yè)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首次就業(yè)社會人員和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本次招考所有職位暫無法提供中、高級崗位及待遇。具備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職位,錄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級崗位,享受初級專業(yè)技術崗位待遇,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yè)技術崗位待遇。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擬錄用人員所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為省外的,須按《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的要求進行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后方可聘用。
。ㄈ┍敬握衅笐獙卯厴I(yè)生在招聘單位工作滿三年后,區(qū)教育局可根據區(qū)內公辦學校實際情況實行跨校調配安排工作。調配工作一般在學年結束后進行。
。ㄋ模⿷溉藛T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或考核等過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五)本次招聘工作聯系電話:(020)89185372或89185395(資格條件咨詢)、(020)34370929(報名技術問題咨詢)。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監(jiān)督電話:(020)89185385。如需了解招聘單位的情況,可登錄海珠區(qū)教育信息網(www.haizhuedu.net)校園展示區(qū)。
本公告由廣州市海珠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廣州市海珠區(qū)教育局
2017月2月13日
附件:
2、2017年海珠區(qū)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doc
3、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6年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