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119號)、《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經研究并報州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yōu)選聘。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招聘崗位條件,且于2017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了崗位要求學歷畢業(yè)證書的人員及其他人員。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人員不得報考。試用期滿,最低服務年限滿的機關公務員、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國有企業(yè)人員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報考。
取得了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可應聘與教師資格證書認證學科相一致的教師崗位;民族院校畢業(yè)生可應聘與所學專業(yè)對口的藏漢雙語教師崗位,其中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在到崗后的三周年內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學前(幼兒)教育專業(yè)畢業(yè)或已取得了學前(幼兒)教育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方可報考學前(幼兒)教育教師崗位。
資格條件中所稱“在本州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2017年3月23日,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在本州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計劃”等項目人員。
(二)招聘范圍。緊缺專業(yè)不限招聘范圍,非緊缺專業(yè)面向全州招聘。詳見《阿壩州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信息表》),考生報考招聘范圍面向本州的崗位需具備2014年3月9日之前至今的阿壩州內戶籍(本州生源因升學將戶口遷出,畢業(yè)后由就讀學校遷回本縣、市的,以入學前戶籍為準)。
(三)報考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和行為良好,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在18—35周歲(1982年3月17日—1999年3月23日期間出生),報考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2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具備崗位要求的文化、知識、技能和資格等條件(具體崗位詳見《崗位需求信息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的;
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按照《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7.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招聘單位性質及招聘名額
此次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yè)單位均是納入機構編制部門管理的,新招聘人員均納入編制管理。
教育類崗位招聘71名;衛(wèi)生類崗位招聘124名;綜合類崗位招聘395名。具體崗位詳見《崗位需求信息表》。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
招聘全部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和指導。
資格審查由州、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的資格復審及公示、審批、派遣等環(huán)節(jié)。在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一)報名網站
報名網站入口(http://bm.e21cn.com)。請有意報名的考生提前注冊,并保管好用戶名和密碼,以確保順利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17年3月17日—3月23日24:00。
(三)報名程序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填寫《2017年阿壩州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所學專業(yè)必須完全按照畢業(yè)證書上登記的專業(yè)如實填寫。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方可重新選擇崗位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無論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3.上傳照片。考生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表》時,必須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數碼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在網絡報名成功后的二個工作日內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
4.口語測試。報考有語言要求崗位(阿壩州藏傳佛教文化研究中心工作人員崗位,崗位編碼:3170022,聯系電話:0837-2823729)的考生,先在網上報名后,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報考信息表》、畢業(yè)證(歸國留學人員須提供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于2017年3月20日上午9:00至12:00到用人單位報到,2017年3月20日下午15:00開始由用人單位組織現場語言測試,測試合格者,參加網上報名資格初審。
5.特殊崗位及體育教練崗位面試。報考綜合類特殊(播音員、講解員)崗位的考生(壤塘縣廣播電視臺藏語女播音員崗位,崗位編碼:3173011,聯系電話:0837-2378210;金川縣觀音橋景區(qū)管理局景區(qū)講解員崗位,崗位編碼:3172607,聯系電話:0837-2522348),先在網上報名后,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攜帶本“公告”資格復審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于2017年3月20日上午9:00至12:00到用人單位報到,由用人單位組織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不收費),除對考生的相關證件進行審查外,還須按崗位要求條件對考生的氣質形象進行審查。對不適宜報考特殊(播音員、講解員)崗位要求的考生,不通過資格審查并當面告知考生審查結果。未通過特殊(播音員、講解員)崗位資格審查的考生可重新選擇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進行網絡報名。對符合特殊(播音員、講解員)崗位要求的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并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于2017年3月20日下午15:00開始組織面試,并將名單報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筆試考務費由考生在網上繳納,面試考務費由用人單位收取)。
報考綜合類體育教練崗位的考生(阿壩州青少年重點業(yè)余體校摔跤教練崗位,崗位編碼:3170023,聯系電話:0837-2822590;汶川縣少年兒童業(yè)余體校足球教練崗位,崗位編碼:3172114,聯系電話:0837-6448627),先在網上報名后,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攜帶本“公告”資格復審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于2017年3月20日上午9:00至12:00到用人單位報到,由用人單位組織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不收費),除對考生的相關證件進行審查外,還須按崗位要求條件對考生的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考生,不通過資格審查并當面告知考生審查結果。未通過崗位資格審查的考生可重新選擇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進行網絡報名。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于2017年3月20日下午15:00開始組織體育專業(yè)筆試和面試(體育專業(yè)技能測試),并將名單報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筆試考務費由考生在網上繳納,面試考務費由用人單位收取)。
6.資格初審。州、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名后的一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網上資格初審的結果僅作為考生參加筆試的依據。資格初審合格者請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衛(wèi)生生類臨床崗位報考者學歷參照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教育部、國家中醫(yī)藥管理局印發(fā)的《醫(y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guī)定(2014版)》(國衛(wèi)醫(yī)發(fā)〔2014〕11號)第六條“學歷審核”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