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專業(yè)技能測試:①測試范圍:幼兒教師、音樂、美術、足球教師崗位、擊劍及散打教練員崗位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考生;②測試辦法:根據(jù)課題要求及本人特長,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專業(yè)技能展示,由評委當場評分,成績?yōu)榘俜种?③參加測試注意事項:考生帶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進入考場。
專業(yè)技能測試具體辦法:
音樂教師崗位:①現(xiàn)場演奏鋼琴并自唱(曲目自選);②現(xiàn)場演奏除鋼琴外的其他樂器(樂器自帶、曲目自選)。兩項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總時間10分鐘。
幼兒教師崗位:①現(xiàn)場演奏鋼琴并自唱(曲目自選);②自選曲目,自編自舞。兩項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總時間10分鐘。
美術教師崗位:人物速寫,時間15分鐘。
足球教師崗位:①顛球(20分);②定位球傳準(50分);③20米運球繞竿射門(30分)?忌20分鐘內完成。
擊劍教練員崗位:①步法組合(15分);②進攻(25分);③復雜進攻(20分);④防守還擊(20分);⑤搶攻(20分)。考生在15分鐘內完成。
散打教練員崗位:①拳法(20分):左右沖拳、擺拳、抄拳、鞭拳、貫拳;②腿法(20分):鞭腿、正蹬腿、側踹腿、轉身后踹腿、小鞭腿;③組合動作(60分):左右沖拳跟前鞭腿加側踹腿、后手沖拳左側踹腿跟后鞭腿、前手擺拳后鞭腿跟右側踹、前鞭腿后手沖拳前手擺拳跟后鞭腿?忌15分鐘內完成。
7.總成績計算方法:均按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不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的考生: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的考生: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3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40%;
四、體檢、考察
面試及專業(yè)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jù)報考人員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聘用資格出現(xiàn)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擬聘用單位、崗位、考試成績以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lián)系方式。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
公示結束后由縣教育局及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二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考生現(xiàn)場選擇崗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擬聘人員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自主選擇崗位。未按時到現(xiàn)場或未按要求選擇聘用崗位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對擬聘人員辦理相關聘用和入編手續(xù)。聘用時須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就業(yè)報到證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由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yè)。
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本人畢業(yè)證、報到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把事業(yè)人員“進口”關?忌荚囎鞅、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其考聘資格。已受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招聘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因考生不符報名條件而審核通過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除取消相關考生考聘資格外,追究相關責任。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受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
所有招聘工作進度信息在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請考生及時上網(wǎng)查詢。因考生個人原因延誤的,考生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八、本公告由沛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6—68867373、0516—89680778
監(jiān)督電話:0516—68867322
沛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