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中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各一份。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筆試
筆試采用省統一招聘筆試試卷,教育考一科,不指定教材。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yè)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筆試時間:3月16日
14:00—16:30教育類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規(guī)定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二)面試
面試工作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監(jiān)督指導下,由市北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嚴格按照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
面試方案與筆試成績同步在市北區(qū)政務網(http://shibei.qingdao.gov.cn)上公布,有關面試具體事宜詳見面試方案。
根據招聘崗位的需求和特點,面試采用“說課+答辯+專業(yè)技能測試”的方式,主要考核教師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yè)水平,包括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素養(yǎng)、教學思想和專業(yè)知識等方面。增加技能測試崗位測試相關崗位應具備的實踐操作能力。面試成績在每個崗位或每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
四、成績核算
本簡章所有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有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崗位,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察體檢
根據總成績,分招聘崗位,按1:1.5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的,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1個招聘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筆試)。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招聘單位負責按有關規(guī)定對擬聘用人員組織考察和體檢。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經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且符合聘用條件的,根據《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魯人社發(fā)〔2017〕53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fā)展的意見》(魯政辦字〔2018〕71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管理。
七、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以畢業(yè)證上注明的專業(yè)為準。
3.取消或核減計劃、面試方案等信息在市北區(qū)政務網(http://shibei.qi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有關筆試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報名網站。
4.政策咨詢電話:0532-66751005
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5588683585
監(jiān)督電話:0532-85801245
請在工作時間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撥打以上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