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組織考試
依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guī)范(試行)》規(guī)定,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數。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和面試的合格分數線均劃定為60分,筆試未達到60分的不進入面試,面試未達到60分的不進入體檢,不予聘用。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教育通用知識,不分學科實行中小學崗位統(tǒng)一試卷,滿分為100分;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忌鷳{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進行筆試,未按時參加考試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3)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的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若按1:3比例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分數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面試。若按1:3比例進入面試人數不足時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資格的,須于面試名單公布前主動提出,可從該崗位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試講面試人選;
(4)筆試成績將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zhèn)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zhèn)辦頻道—縣教育局”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
(5)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zhèn)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交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在收到查分申請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查分考生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因更改分數受到影響的考生。
2.面試
(1)現場資格審查。面試前,對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驗原件,收復印件)。經現場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考生,憑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
(2)進行面試
①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文化知識傳授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忌咳藗淇紩r間為15分鐘,試講時間為10分鐘;
②評委對試講人員進行試講評分,試講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后3位數。
3.其他事項
(1)考生資格復核時間、地點及復核后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將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zhèn)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zhèn)辦頻道—縣教育局”網站公布。進入面試考生憑有效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
(2)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將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zhèn)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zhèn)辦頻道—縣教育局”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
(3)此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提醒考生不要輕信謠言,謹防上當受騙。
(四)體檢
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招考崗位職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醫(yī)療機構集中進行體檢,體檢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從本崗位總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教育主管部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疾斓闹饕獌热莅ㄕ嗡枷、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應聘資格條件、計劃生育情況、原用人單位是否同意調出(或同意解除勞動關系)等情況?疾觳缓细竦牟挥杵赣。放棄聘用的,按該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如該崗位無遞補人選時,可在同一招聘學段同類學科崗位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遞補。
(六)公示
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報經惠東縣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zhèn)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zhèn)辦頻道—縣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人員聘用有關手續(xù)。公示中發(fā)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七、聘用方式和相關要求
(一)聘用人員自通知之日起7天內必須到惠東縣教育局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招聘崗位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二)應聘者被確定為聘用對象的,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現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招聘崗位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員;
(三)如果遞補完畢之后出現崗位空缺的,在其他服從調劑的相同學科崗位中按崗位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進行調劑補錄;
(四)此次公開招聘教師的惠東縣中小學校為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
(五)小學崗位,由各中心小學(學校)根據本轄區(qū)小學的實際情況和需求統(tǒng)一調配。對不服從統(tǒng)一調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聘用,并按招聘崗位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員。對不服從統(tǒng)一調配聘用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惠東縣教師公開招聘考試;
(六)錄用人員實行聘用制,期限為3年,期滿后的續(xù)聘、解聘按聘用合同辦理。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含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一年內未能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七)聘用時,被錄用的教師必須與惠東縣教育局簽訂服務協(xié)議書,從聘用之日起,五年內不得調離本崗位。
咨詢電話:
惠東縣教育局人事股(0752-8833275);
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0752-8812198)。
附件:
1、惠東縣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在編).xlsx
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在編).doc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