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筆試成績、面試入圍人員名單等通過山東特殊教育職業(yè)學院網站(http://www.sdse.cn)予以公布。
2.面試
(1)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需提交材料如下: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須在2020年9月11日之前取得)、身份證;
②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須在2020年9月11日之前取得)、身份證;
③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階段提供;
④“其它條件要求”中所要求的各類資格證書、相關證明等;
⑤本人簽名的《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
⑥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fā)現取消資格。
(2)面試方式和內容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規(guī)定比例,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簡化程序的按實有報名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并按規(guī)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截至面試之日前第3天的17時,面試人選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應聘教師崗位人員的面試采取說課和答辯的方式進行。說課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對教材的把握、教法、學法、教學程序、教師基本功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儀態(tài)風貌等。
應聘醫(yī)師崗位人員的面試采取病案分析和答辯的方式進行。病案分析主要測評應聘人員診治思路、臨床業(yè)務水平等分析和解決臨床問題的能力。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儀態(tài)風貌等。
應聘檢驗師崗位人員的面試采取檢驗案例分析和答辯的方式進行。案例分析主要測評應聘人員掌握檢驗技術操作原理、程序、技能等水平和能力。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儀態(tài)風貌等。
應聘輔導員崗位的人員的面試采取專業(yè)測試和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用心工作和適應崗位工作的能力、專業(yè)知識和技能、儀態(tài)風貌等。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簡化程序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的進入考察范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
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查閱考生檔案、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備案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國家、省有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待遇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付老師、孫老師
聯系電話:0531-87198355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qū)南辛莊西路326號
郵政編碼:250022
七、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0年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9〕40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xls
山東特殊教育職業(yè)學院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