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學段的一個學科崗位。
2. 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完整,任何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 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 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4(詳見附件1)(未達到報名人數開考比例的個別崗位,經公開招聘小組研究同意,可放寬至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3年5月6日24:00前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和武侯教育信息網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3年5月24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成都市武侯區(qū)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含業(yè)務考核)。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含業(yè)務考核)成績以各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一)筆試
1. 筆試時間:2013年5月18日上午(具體時間安排見《筆試準考證》)。
2.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 筆試科目:《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教育公共基礎筆試》;筆試范圍見《2013年成都市武侯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yōu)秀在職教師考試(筆試)提綱》(詳見附件3)。
4. 筆試成績計算:滿分為100分,其中《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占筆試成績的40%,《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占筆試成績的60%。
5. 筆試加分:政策性加分及所具備條件。
經組織選派的“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一村(涉農社區(qū))兩名大學生計劃”、“農村中小學特設教師崗位計劃”、“鄉(xiāng)(鎮(zhèn))公立衛(wèi)生院大學生支醫(yī)計劃”或“大學生服務社區(qū)就業(yè)和社會保障計劃”志愿者,達到規(guī)定服務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報名結束時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的,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市)區(qū)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3年5月10日前的工作日內交成都市武侯區(qū)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區(qū)政府第二辦公區(qū)13樓,高升橋東路16號,電話:028—85057886),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報考者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xù),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市)區(qū)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服務證書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服務證書簽訂落款時間為準。
6.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7. 筆試成績將于2013年5月28日24:00前在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www.cdwh.gov.cn)、武侯教育信息網(www.whjyw.com)公布,并同時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于2013年5月28日至5月30日工作時間內向成都市武侯區(qū)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申請查分。
8. 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二)面試資格復審及面試
1.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面試比例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
2. 面試前資格復審和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2013年6月4日至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 面試前資格復審和領取《面試通知書》地點另行通知。
4. 面試前資格復審:由成都市武侯區(qū)教育局、成都市武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5. 資格復審名單: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所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如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降低比例或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
6. 資格復審內容:應聘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書、聘用合同、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套,工作人員現場審核原件,收存復印件一套。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前自行下載和填寫附件2《2013年成都市武侯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一式三份),提供報名時打印的《2013年成都市武侯區(qū)公開招聘優(yōu)秀在職教師資格審查表》(一式三份)并分別在規(guī)定地方粘貼1寸近期免冠證件彩色照片,在資格復審時與上述材料一起遞交審核。
本市公立學校在編在職教師和特崗教師報考,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所在學校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函原件。
中小學臨聘教師、民辦學校教師報考,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一套,繳納社保費用查詢單、本人檔案所存放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材料原件。經工作人員現場審核原件后,除聘用合同收存復印件一套外,其余兩類材料收存原件。
7. 資格復審要求:資格復審時,如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缺,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僅遞補二次。繼續(xù)出現缺額無員遞補的,不再遞補。根據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凡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須繳納面試答辯費50元(資格復審通過后現場繳納)。通過資格復審且繳納面試答辯費的應聘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繳費單、《2013年成都市武侯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2013年成都市武侯區(qū)公開招聘優(yōu)秀在職教師資格審查表》四份材料,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