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級機關幼兒園201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jù)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寧委辦發(fā)〔2011〕83號),經(jīng)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南京市市級機關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編制內(nèi)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職能、地址
南京市市級機關幼兒園為南京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事業(yè)單位。
基本職能:面向南京市市級機關和社會招收3歲至6歲的學齡前兒童入園。
單位地址:南京市北京東路24號。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二)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三)30周歲以下(1982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為準。
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2013年8月31日。
(四)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南京市市級機關幼兒園201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學生不得報考。
(五)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單位的招聘崗位、數(shù)量、資格條件和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www.njrsks.net)和南京機關事務網(wǎng)(glj.nj.gov.cn)等網(wǎng)站和媒體發(fā)布。
(一)報名程序及要求
1、網(wǎng)上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報名網(wǎng)址: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www.njrsks.net)。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3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8:00。
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表中所填專業(yè)應與畢業(yè)證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照片上傳要求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查詢有關信息。報考者可于2013年5月13日至5月17日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有關報名信息,在報名時間結束前,資格初審未通過者,可改報其他單位崗位。
3、報名確認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請于2013年5月13日9:00至5月18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通過網(wǎng)上銀行進行網(wǎng)上確認繳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未按期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4、本次招聘筆試的開考比例為1:5。報名結束后,報考不達開考比例而取消崗位且已成功繳費的考生,可于2013年5月19日9∶00-16∶00,重新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補報不成功考生的報名費將通過網(wǎng)上銀行退還。
5、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且網(wǎng)上繳費成功者于2013年5月23日至5月25日登陸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點擊"準考證打印"下載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本次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均為百分制,按照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計算總成績。
1、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為1:5,報名人數(shù)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筆試委托市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組織,不指定考試教材,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zhì)》,主要測試報考者基本的政治、經(jīng)濟、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論知識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必備的一些基本常識、基本技能等。
筆試時間定于2013年5月26日(周日)上午9:00-11:30進行,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報考者于2013年6月中旬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查詢筆試成績。
2、面試
統(tǒng)一筆試閱卷后,由市有關部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實際崗位招聘數(shù)的1∶5確定,并由招聘單位通知本人,同時在南京機關事務網(wǎng)(glj.nj.gov.cn)上公布。
(1)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相關崗位所需的證書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若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困難的,最遲在體檢前必須提供)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留學歸國人員應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可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通過面試資格復審者繳納面試費(蘇價費函[2007]146號,100元/人),并領取面試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