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縣第一中學校2013年遴選教師方案
根據(jù)《宜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賓縣教育局2013年縣一中等五所高中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公告》精神,結合我校教職工編制和急需用人實際,為滿足教學的需要,今年縣一中面向縣內(nèi)、外公開遴選高中教師。為使工作順利開展,特制訂本選聘方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選聘領導小組,負責選聘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學科組,負責選聘的具體工作。
二、選聘崗位及人數(shù)
語文6名,數(shù)學2名,物理2名,化學2名,政治2名,歷史1名,英語1名,生物1名,地理1名,共18人。
三、選聘對象、條件及要求
遴選對象為在編在職的縣內(nèi)、外公辦初中、高中學校教師。
(一)高中學校教師選聘條件及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師德良好,身體健康。
2.學歷: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和與參選學科專業(yè)對口的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3.普通話:文科教師必須達到二甲水平,理科教師必須達到二乙水平以上。
4.年齡:45周歲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教齡:從事公辦高中階段應聘學科教學工作至今一年及以上的在編在崗教師。
6.要求:凡選聘教師一經(jīng)聘用,五年內(nèi)不得申請調動。
(二)初中學校教師選聘條件
除具備高中教師選聘條件第1、2、3、6條外,還應具備:
1.應聘時年齡在42周歲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應聘教師連續(xù)擔任公辦初中相應學科教學工作至今五年及以上,且擔任過該學科兩屆及以上畢業(yè)班的教學工作;
3.應聘教師獲得過縣級及以上優(yōu)秀教師或青年骨干教師榮譽稱號,且近五年獲得過縣級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學質量獎三次及以上,其中至少一次為一等獎;
4.參加過相應學科縣級(不含片區(qū))及以上優(yōu)質課比賽并獲二等獎及以上,或上過市級及以上示范課、觀摩課、公開課、研討課。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7月12日17:30前。報名時提交相關考核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包括身份證、畢業(yè)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信息技術合格證及各類獲獎證書,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二)地點:學校行政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831)6810049
聯(lián)系人:韓老師18780613266 鄧老師15984100880
五、選聘程序及辦法
根據(jù)選聘學科,學校組建相應學科評審組,具體負責學科評審工作。整個選聘過程在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相關人員監(jiān)督指導下進行。選聘成績總分為100分,其分值構成為:
選聘成績(100)=面試成績(10)+考核成績(10)+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50)。
(一)面試(滿分10分)
1.時間: 7月14日晚7:00。
2.地點:縣一中會議室。
3.具體辦法:通過問答或即興演講方式進行,時間10分鐘以內(nèi)。口齒清楚,普通話流利,言簡意賅,重點突出,語言富有感染力者給滿分。欠佳者,酌情給分。
(二)考核(滿分10分)
1.納入考核的材料限定于:2008年9月1日至報名截止日個人所獲的各類榮譽證書和公開發(fā)行的刊物(以發(fā)證書日期為準)。以原件作為計分依據(jù)。
= 1 \* GB3 ①優(yōu)秀(骨干、星級)教師及教育工作者。按省級10分、市級8分、縣級6分計分。
= 2 \* GB3 ②優(yōu)秀德育工作者或班主任。按省級10分、市級7分、縣級5分計分。如市、縣級獎分出等次,則按市級一等獎7分、二等獎6分、三等獎5分;縣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3分計分。校級(鄉(xiāng)鎮(zhèn)中心校)均計3分。
= 3 \* GB3 ③教學質量獎。按市級一等獎8分、二等獎7分、三等獎6分;縣級一等獎7分、二等獎6分、三等獎5分計分。校級(鄉(xiāng)鎮(zhèn)中心校)一等獎計4分,二等獎計3分。
= 4 \* GB3 ④公開發(fā)行的論文及優(yōu)質課比賽。前項按國家級7分、省級6分、市級5分;后項按國家級一等獎10分、二等獎9分、三等獎8分;省級一等獎8分、二等獎7分、三等獎6分;市級一等獎6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4分;縣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計分,校級(鄉(xiāng)鎮(zhèn)中心校)一等獎計3分,二等獎計2分,三等獎計1分。
2.上述四類總分第一名,計滿分10分,后續(xù)名次以第一名總分為基準,按得分比例進行折算計分。
(三)筆試(按試卷滿分折合為30分)
1.時間:7月15日上午。
2.地點:縣一中指定教室。
3.具體辦法:按高考要求,根據(jù)高中教材命制一套試題,應聘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完成。
(四)試講(滿分50分)
1.時間:7月15日上午。
2.地點:縣一中指定教室。
3.具體辦法:提前90分鐘抽取試講課題,到指定地點備課,試講時間為30分鐘。按《宜賓縣一中優(yōu)質課評分標準》評分。
(五)上報選聘結果
經(jīng)公示后,根據(jù)學科錄取順序分學科按選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上報縣教育局。
六、本方案的解釋權在宜賓縣第一中學校。
宜賓縣第一中學校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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