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非國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按照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部署,現將蚌埠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申請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未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以及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課程代碼:00429)和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兩科合格證書人員(申請認定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按戶籍或工作學校所在地到相應縣、區(qū)教育局進行申報,相關認定工作請咨詢各縣、區(qū)教育局。懷遠縣教育局:8019550,五河縣教育局:2310741,固鎮(zhèn)縣教育局:6018719,龍子湖區(qū)教育局:3040268,蚌山區(qū)教育局:2043608,禹會區(qū)教育局:4034142,淮上區(qū)教育局:2829332)。
二、認定條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學校在蚌埠市的中國公民;
2.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3.應具有《教師法》所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
4.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5.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學、心理學專業(yè)知識和基本素質與能力。
6.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認定流程
我市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須經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體檢、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以及網上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對確認通過的申報人員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2014年我市教師資格認定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網站是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是http://www.jszg.edu.cn。
網上報名結束后,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進行確認(具體要求見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等環(huán)節(jié)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2、全市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4月7日8點——4月13日24點。
3、報名程序
(1)申請人員在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2)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交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電子照片須是與教師資格申請表、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同一底板;
(3)核對所填報名信息;
(4)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電子郵箱、密碼及系統(tǒng)生成的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6)申請人須牢記設定的登錄密碼,忘記登錄密碼不能登錄的責任自負。如確需重新設置登錄密碼的,必須由申請人本人持身份證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現場辦理;
(7)請申請人自行打印“現場確認注意事項”、“教師資格申請表(用A4紙正反面打印后由本人在指定處簽名)”、“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并交相關部門蓋章;
(8)報名結束以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4月16日—4月24日(周末不受理),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現場確認地點:
我市申報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及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在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窗口確認。
地址:蚌埠市燕山路1599號(高新區(qū)管委會新辦公區(qū)內)。
聯系電話:0552-4125161。
3、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由本人填寫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A4紙正反面打印并裝訂,貼好照片);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yè)成績單及應屆畢業(yè)生證明(院系蓋章無效),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發(fā)放相應的教師資格;師范類專升本學歷免修本科階段教育學、心理學人員須同時提供專科、本科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5)思想品德鑒定材料1份;
(6)非師范專業(yè)學歷者提供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心理學合格證原件、復印件;師范類專業(yè)(是否屬師范類專業(yè)一般以學歷證書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注明信息為準)應提供經管檔單位驗印的含教育學、心理學成績的成績登記表及教育教學實習檔案復印件,無法以學歷證書確認師范身份者需提供學歷證書頒發(fā)學校該專業(yè)的招生考試說明材料;
(7)戶籍證明材料(非本地戶口在本地具備辦學資質學校工作的申報人員,提供聘用合同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8)提交一張小二寸照片(與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同底板,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申報學科);
(9)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應提供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在網報提交成功后可直接打印,思想品德鑒定表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直接下載。復印件統(tǒng)一使用A4紙。
申請人員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
(三)體檢
具體體檢醫(yī)院及體檢時間現場確認后在蚌埠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bbjy.com)上另行通知,體檢表由醫(yī)院統(tǒng)一提供。
(四)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有關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具體安排,如公布課題、上課時間及地點等,將于5月上旬在蚌埠市教育局網站上另行通知。
根據《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有關精神,2013年起安徽省進入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改革試點省,在全省推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后,2014年起新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學生,申請上述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課程代碼:00429)和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兩科合格證書者,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可按照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作廢,申請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截止2014年2月,僅取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或心理學單科合格證書者,須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取得另一單科合格證書,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作廢,申請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蚌埠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