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2014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須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及《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2014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1、持有“兩學”合格證的兩類人員:一是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課程代碼:00429)和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兩科合格證書人員;二是截止2014年2月,僅取得“兩學”考試單科合格證書,目前已經(jīng)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取得另一單科合格證書人員。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相一致的教師資格。
3、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人員。
二、認定條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正式工作關系在宿州市的中國公民。
2、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3、應具有《教師法》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4、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并經(jīng)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5、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6、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中職中學語文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網(wǎng)上報名時間
正式報名時間:10月24日至10月30日
四、網(wǎng)上報名流程
1、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進入教師資格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進行注冊(注冊時須在“申請人必讀”頁面停留十秒),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
提示:⑴申請資格種類: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⑵所學專業(yè):在“類別二”中選擇,依次打開樹形目錄,選取具體專業(yè)(如:英語專業(yè),點擊“類別二”→“文學”→“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
2、核對所填報名信息。
3、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
5、請申請人牢記設定的登錄密碼。如忘記密碼,可通過原注冊的郵箱找回。
6、請申請人自行填寫并打印“報名號及現(xiàn)場確認信息”、“申請表(請用A3紙雙面打(復)印兩份,本人在指定處用藍黑、黑色鋼筆簽名,將報名號(7位)填寫在封面右上角)”、“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A4紙打印一份)并交相關部門(申請人所在單位或學校)填寫、蓋章。
7、報名結束以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8、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下載相關電子文檔并如實填寫、打印。
9、全日制教育碩士認定教師資格的方式,按《關于全日制教育碩士認定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教師資函﹝2012﹞4號)函件規(guī)定進行。相關內容見:http://www.szjy.gov.cn/Item/12426.aspx。
五、網(wǎng)報現(xiàn)場確認及體檢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10月31日至11月2日;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宿州市教育局一樓大廳;
3、體檢時間:10月31日至11月2日上午;
4、體檢地點:宿州市第一人民醫(yī)院;
5、體檢表:初審合格后在確認地點領取;
6、現(xiàn)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非國考人員中的非師范類專業(yè)的申請人提供“兩學”合格成績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需提供本?茖W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國考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9)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請人員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
提交照片
申請人在網(wǎng)上申報時須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證照件格式,非大頭貼),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電子照片須與教師資格申請表、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同一底板(除申體檢表所需1張2寸照片外,請另附1張1寸照片粘到申請表內供辦證使用)。
六、教學能力測試
教學能力測試時間:11月8-9日。請申請人員到宿州教育網(wǎng)上查看需進行教學能力測試人員、時間、地點及內容等,不另行通知。逾期責任自負。
宿州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