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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興市2015年上半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公告

時間:2015-03-06 09:37:02 點擊:

關于嘉興市2015年上半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公告

考試地點:嘉興技師學院,嘉興市經濟開發(fā)區(qū)文博路793號,幼兒園、小學、中學及中職類考場在教學樓1、2幢。

嘉興技師學院3D圖

 

    時 間類 別

2015年上半年筆試時間:3月15日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兒 園

綜合素質(101)

保教知識與能力(102)

小     學

綜合素質(201)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02)

初級中學

綜合素質

(中學)

(301)

教育知識與能力(302)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高級中學

中職

 

文化課

專業(yè)課

實習指導

考試時間:

準考證打印時間:3月9——3月15日,網上自己打印。

考場地址

考試科目

考試場次

考場代碼

考場地址

試場序號

101-綜合素質(幼兒園)

101第一場

330401001

教學樓1幢104

第1試場

101-綜合素質(幼兒園)

101第一場

330401002

教學樓1幢105

第2試場

101-綜合素質(幼兒園)

101第一場

330401003

教學樓1幢106

第3試場

101-綜合素質(幼兒園)

101第一場

330401004

教學樓1幢107

第4試場

101-綜合素質(幼兒園)

101第一場

330401005

教學樓1幢108

第5試場

101-綜合素質(幼兒園)

101第一場

330401006

教學樓1幢204

第6試場

101-綜合素質(幼兒園)

101第一場

330401007

教學樓1幢205

第7試場

101-綜合素質(幼兒園)

101第一場

330401008

教學樓1幢206

第8試場

201-綜合素質(小學)

201第一場

330401020

301-綜合素質(中學)

301第一場

330401030

201-綜合素質(小學)

201第一場

330401009

教學樓1幢207

第9試場

201-綜合素質(小學)

201第一場

330401010

教學樓1幢208

第10試場

201-綜合素質(小學)

201第一場

330401011

教學樓1幢306

第11試場

201-綜合素質(小學)

201第一場

330401012

教學樓1幢307

第12試場

201-綜合素質(小學)

201第一場

330401013

教學樓1幢308

第13試場

201-綜合素質(小學)

201第一場

330401014

教學樓1幢404

第14試場

201-綜合素質(小學)

201第一場

330401015

教學樓1幢405

第15試場

201-綜合素質(小學)

201第一場

330401016

教學樓1幢406

第16試場

201-綜合素質(小學)

201第一場

330401017

教學樓1幢407

第17試場

201-綜合素質(小學)

201第一場

330401018

教學樓1幢504

第18試場

201-綜合素質(小學)

201第一場

330401019

教學樓1幢505

第19試場

301-綜合素質(中學)

301第一場

330401021

教學樓1幢506

第20試場

301-綜合素質(中學)

301第一場

330401022

教學樓1幢507

第21試場

301-綜合素質(中學)

301第一場

330401023

教學樓2幢104

第22試場

301-綜合素質(中學)

301第一場

330401024

教學樓2幢105

第23試場

301-綜合素質(中學)

301第一場

330401025

教學樓2幢106

第24試場

301-綜合素質(中學)

301第一場

330401026

教學樓2幢107

第25試場

301-綜合素質(中學)

301第一場

330401027

教學樓2幢204

第26試場

301-綜合素質(中學)

301第一場

330401028

教學樓2幢205

第27試場

301-綜合素質(中學)

301第一場

330401029

教學樓2幢206

第28試場

102-保教知識與能力

102第一場

330401031

教學樓1幢104

第1試場

102-保教知識與能力

102第一場

330401032

教學樓1幢105

第2試場

102-保教知識與能力

102第一場

330401033

教學樓1幢106

第3試場

102-保教知識與能力

102第一場

330401034

教學樓1幢107

第4試場

102-保教知識與能力

102第一場

330401035

教學樓1幢108

第5試場

102-保教知識與能力

102第一場

330401036

教學樓1幢204

第6試場

102-保教知識與能力

102第一場

330401037

教學樓1幢205

第7試場

102-保教知識與能力

102第一場

330401038

教學樓1幢206

第8試場

202-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202第一場

330401049

202-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202第一場

330401039

教學樓1幢207

第9試場

202-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202第一場

330401040

教學樓1幢208

第10試場

202-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202第一場

330401041

教學樓1幢306

第11試場

202-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202第一場

330401042

教學樓1幢307

第12試場

202-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202第一場

330401043

教學樓1幢308

第13試場

202-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202第一場

330401044

教學樓1幢404

第14試場

202-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202第一場

330401045

教學樓1幢405

第15試場

202-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202第一場

330401046

教學樓1幢406

第16試場

202-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202第一場

330401047

教學樓1幢407

第17試場

202-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202第一場

330401048

教學樓1幢504

第18試場

302-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302第一場

330401050

教學樓1幢505

第19試場

302-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302第一場

330401051

教學樓1幢506

第20試場

302-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302第一場

330401052

教學樓1幢507

第21試場

302-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302第一場

330401053

教學樓2幢104

第22試場

302-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302第一場

330401054

教學樓2幢105

第23試場

302-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302第一場

330401055

教學樓2幢106

第24試場

302-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302第一場

330401056

教學樓2幢107

第25試場

302-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302第一場

330401057

教學樓2幢204

第26試場

302-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302第一場

330401058

教學樓2幢205

第27試場

302-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302第一場

330401059

教學樓2幢206

第28試場

303-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03第一場

330401060

教學樓1幢104

第1試場

303-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03第一場

330401061

教學樓1幢105

第2試場

306-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06第一場

330401062

307-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07第一場

330401063

308-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08第一場

330401064

304-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04第一場

330401065

教學樓1幢106

第3試場

304-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04第一場

330401066

教學樓1幢107

第4試場

313-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13第一場

330401067

314-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14第一場

330401068

315-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15第一場

330401069

305-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05第一場

330401070

教學樓1幢108

第5試場

305-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05第一場

330401071

教學樓1幢204

第6試場

310-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10第一場

330401072

311-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11第一場

330401073

312-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312第一場

330401074

403-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403第一場

330401075

教學樓1幢205

第7試場

410-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410第一場

330401076

411-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411第一場

330401077

412-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412第一場

330401078

404-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404第一場

330401079

教學樓1幢206

第8試場

414-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414第一場

330401080

415-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415第一場

330401081

405-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405第一場

330401082

教學樓1幢207

第9試場

407-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407第一場

330401083

408-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408第一場

330401084

409-思想政治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409第一場

330401085

 

考生守則

一、考生應嚴格遵守《誠信考試承諾書》所作的承諾。

二、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三、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考生必須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進入指定考場,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考試。

四、考生入場,除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板、橡皮及無商標紙的飲料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移動電話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自己的身份證、準考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忌I到答題卡后,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無效。

六、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才能開始答題。所有考試科目均實行網上閱卷,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答題區(qū)域內作答,否則作無效處理。

七、開考十五分鐘后不準入場;考試結束前三十分鐘方可交卷離場,交卷離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填涂,主觀題部分必須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九、不準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十、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一、遇答題卡、試卷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十二、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立即停筆。整理好自己的答題卡、試卷和草稿紙等。根據監(jiān)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考場規(guī)則

一、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忌_考前30分鐘,持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缺一不得參加考試。

二、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考試文具,如簽字筆、2B鉛筆、尺子、橡皮進入考場,不得攜帶書籍、資料、移動電話、手提電腦等物品。

三、考生入場后,應對號入座,并將本人的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放在課桌的左上角。

四、考試科目實行網上閱卷,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答題區(qū)域內作答,否則作無效處理?忌玫酱痤}卡、試卷后,先在指定位置處填寫個人信息(姓名、準考證號等)并核查試卷與自己報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應立即舉手向監(jiān)考員說明情況。

五、在考試鈴響之前,不準翻看試卷,不得在試卷、答題卡上作任何標記。

六、考生筆試遲到1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離開考場。出場后不得重返考場。

七、考試試卷分發(fā)、裝訂錯誤或試題字跡印刷不清時,考生應舉手與監(jiān)考員示意。凡涉及試題內容的,監(jiān)考員一律不予解答。

八、考生填涂答題卡時,姓名、準考證號用簽字筆書寫,信息點的填涂使用2B鉛筆。

九、試題作答時,選擇題用2B鉛筆填涂信息點,填空題、論述題用鋼筆或黑色字跡簽字筆書寫在答題卡指定位置。

十、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

十一、考生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不準攜帶試卷、答題卡、草稿紙離開考場。離開考場后,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和交談。考試結束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卷、答題卡翻放在桌上,待監(jiān)考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

十二、考生應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正常工作。監(jiān)考員有權對考場內發(fā)生的問題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記入考試誠信檔案系統(tǒng)。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摘錄一)

第五條 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guī)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guī)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guī)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第六條 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xié)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攜帶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第七條 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fā)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xié)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第八條 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

(五)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九條 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各階段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當次考試成績各科成績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jié)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一)組織團伙作弊的;

(二)向考場外發(fā)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四)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有前款嚴重作弊行為的,也可以給予延遲畢業(yè)時間1至3年的處理,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第十條 考生有第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xù)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考生以作弊行為獲得的考試成績并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yè)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或者入學資格的,由證書頒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其學籍。

第十二條 在校學生、在職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試機構應當通報其所在學校,由學校根據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的;

    (二)組織團伙作弊的;

(三)為作弊組織者提供試題信息、答案及相應設備等參與團伙作弊行為的。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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