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區(qū)中小學教師公告
經市政府同意,2015年我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區(qū)中小學教師共15名。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guī)范》(粵人社發(fā)【2013】21號)精神,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浜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職數
2015年招聘城區(qū)中小學教師13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范圍及方式
(一)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范圍
1.招聘對象:
⑴中小學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yè)生;
⑵特殊教育(啟智)學校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往屆特殊教育類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yè)生;
2.條件要求:
⑴專業(yè)對口,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⑵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80年3月1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在職特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地市以上名教師和學科帶頭人年齡可放寬到40歲,即1975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1.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需求情況,實行定向招聘。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職數之比需達到2:1以上方可組織開考,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不予開考(招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除外)。
2.采取筆試、面試(含技能測試)的方式擇優(yōu)錄用。
四、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5年4月7- 15日(周六、日不報名)
(四)報名地點:樂昌市教育局六樓人事股(樂昌市公主下路66號)。
(五)聯(lián)系電話:樂昌市教育局人事股0751-5556346(梁老師)、5563073(張老師)。
(六)報名要求:
1.報名時需持以下有效證件(證件不齊者視為不符合報考資格):
①畢業(yè)證(2015年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提交畢業(yè)生推薦表)、教師資格證(2015年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提交認定教師資格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學歷鑒定證明(學歷驗證可由省教廳出具,或自行到學信網打印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注:應屆畢業(yè)生不需提供畢業(yè)證、學歷驗證、教師資格證。
②由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由戶籍所在地計生辦出具,應屆畢業(yè)生可由學校出具);
③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交半身免冠小一寸同底彩色相片2張;
五、筆試、面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試內容及辦法
1.筆試。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管理學、學校衛(wèi)生公共知識、校園安全知識、教育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
2.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學科專業(yè)知識、語言表達能力、課堂教學能力,以及儀表氣質和思維反應能力。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學科或專業(yè)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崗位名額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以試講為主、說課為輔的形式進行。
中小學體育、音樂專業(yè)的考生,面試除進行試講或說課外,還須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
七、計分辦法
1.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
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考試資格,并在二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
①偽造學歷或開具各種假證明的。
②請人代考或代人考試的。
③非法獲取、知悉考試試題的。
④有其他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的。
2.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和政審。
3.考生綜合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分占50%,面試分占50%。報考體育、音樂專業(yè)考生筆試分占40%,面試分占60%。面試分中,試講或說課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分各占30%。
4.屬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符合國家、省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筆試成績加10分。
八、待遇
凡被聘用的人員列入財政供養(yǎng),使用事業(yè)編制,核定教師崗位,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培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xù)。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公辦廳《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1】50號)精神,特殊教育教育師享受特殊教育津貼(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30%)。
九、招聘工作程序
1.發(fā)布公告。通過網絡形式面向社會公告。
2.組織報名。報考工作由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考生持有效證件到教育局人事股報名,提交報名登記表和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
3.筆試、面試。
4.體檢和政審。體檢對象按同一職位,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按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2011〕134號),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政審由教育局組織進行。體檢和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從報考同一職位的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5.錄用。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以及職位與學科(專業(yè))排名順序,對經體檢和政審合格的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錄用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成績相同的,文化類考生以筆試成績分高者優(yōu)先錄用,加試專業(yè)技能的考生以專業(yè)技能成績分高者優(yōu)先錄用。
6.公示。聘用結果通過樂昌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
舉報電話:市監(jiān)察局0751-5552532 市人社局5571150
市教育局5567930 5562980
7.聘用。被正式錄用人員,須簽定服務五年以上協(xié)議書,按規(guī)定時間到市教育局和所分配的學校報到,未按期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各專業(yè)擬聘用人選,如其本人自動放棄(需本人在錄用公示三天內提交放棄聲明)或被取消聘用資格,遞補人選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據該專業(yè)考生綜合成績,按規(guī)定要求和程序研究確定。
十、組織領導
市成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新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六樓)。市人社局、市監(jiān)察局對招錄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
附件:樂昌市2015年教師招聘崗位數(城區(qū)學校).rar
樂昌市教育局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19日
2015年教師招聘崗位數(城區(qū)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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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
所缺學科(專業(yè))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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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
數學 |
英語 |
政治 |
物理 |
化學 |
信息技術 |
地理 |
生物 |
歷史 |
美術 |
音樂 |
體育 |
學前教育 |
科學 |
機電 |
特殊教育(語文) |
自閉癥 |
特殊教育(數學) |
體育康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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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梅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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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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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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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春中學(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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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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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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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梅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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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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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昌三中(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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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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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五中(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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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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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城一。ū静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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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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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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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城三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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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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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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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智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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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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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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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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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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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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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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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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