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2015年從市代課人員中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jù)《玉林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2015年玉林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的通知》(玉市教〔2015〕7號)和《玉林市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的規(guī)定,現(xiàn)就我市從市代課人員中公開招聘小學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北流市在崗市代課人員和北流市離崗市代課人員。
二、招聘人數(shù)
本次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共20名,其中:從在崗市代課人員中招聘15名,從離崗市代課人員中招聘5名。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與職業(yè)道德;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崗位資格條件(詳見玉林市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中的《2015年玉林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
(五)符合計生報考條件。
四、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和繳交考試費
(一)網上報名:按《玉林市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的規(guī)定進行。
(二)資格審查:采取現(xiàn)場和網上審核方式進行。
1.現(xiàn)場審核時間:2015年3月30日至4月1日(上班時間)。
2.現(xiàn)場審核地點:北流市教育局七樓會議室。
3.現(xiàn)場審核需提交材料:
⑴《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從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平臺(www.jszp.gxeea.cn)上下載填寫);
⑵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第二代);
⑶任教學校及中心學校、市教育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必須有負責人簽名并蓋公章);
⑷學歷證書;
⑸教師資格證書;
⑹反映報考者符合計生報考條件的計生證明(必須有出具證明的村、鎮(zhèn)基層單位負責人及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審核人簽署“符合計生報考條件,同意報考”及簽名并蓋公章)及證件(未婚證或結婚證、計生服務手冊或準生證、獨生子女證、結扎證等)。
⑺加分材料。
以上材料交證明原件,證件(文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報考證明、加分材料必須在報名期間提交,逾期無效,責任自負。
4.網上審核、繳交考試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等按《玉林市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的規(guī)定進行。
五、加分
(1)教齡加分:教齡按每滿一年進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計分。具體加分標準為:5年以下的每年加0.35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65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0.95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25分;21年以上的每年加1.85分。加分以市教育局出具的證明為依據(jù)。
(2)學歷加分:比符合要求學歷每高一個學歷層次的加2分。即?飘厴I(yè)加2分、本科畢業(yè)加4分、研究生畢業(yè)加6分。
(3)獎勵加分:對獲得北流市教育局、縣(處)級以上黨委、政府及其處級以上部門授予的各種榮譽稱號和獎勵予以加分(已離崗的原市代課人員只對其在市代課教師在崗期間所取得的各種榮譽稱號和獎勵予以加分):北流市教育局加3分,縣(處)級加4分,市(地)級加5分,。ú浚┘壖6分,國家級加7分。獎勵分累計不能超過7分,同年獲得的同類獎勵只給級別高的榮譽加分(榮譽稱號和獎勵的頒發(fā)單位必須是各級機關或教研機構,不包含新聞媒體、學會、協(xié)會、組委會、論壇等)。
(4)職稱加分:獲得初級職稱:員級加1分,助理級加3分;獲得中級職稱加5分;獲得高級職稱加7分。加分以人社(職改)部門的批文及經人社(職改)部門認證有效的資格證書為依據(jù)。
(5)職務加分:對按干部管理權限任命的學校中層以上任職滿一年的現(xiàn)任領導予以加分,其中學校中層領導(含教學點、分校負責人)加2分,校級領導加4分。加分以任職文件為依據(jù)。已離崗的原市代課人員此項不予加分。
(6)計生加分:
①終生只生育一個孩子或符合生育條件的夫婦女方年滿49周歲(計算年限至2015年3月30日止)還未生育孩子的加6分。加分以獨生子女證及縣(市)級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為依據(jù)。
②農村雙女結扎戶加4分。加分以結扎證及縣(市)級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為依據(jù)。
以上六項加分可累計,上不封頂。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六、考試
考試只考筆試。筆試考務工作由玉林市招生考試院組織實施,考點設在玉林城區(qū)?荚嚲唧w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計劃招聘的崗位人數(shù),依據(jù)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總分相同,加分多者優(yōu)先;如加分相同,職稱高者優(yōu)先;加分、職稱相同的,學歷高者優(yōu)先;加分、職稱、學歷都相同的,教齡長者優(yōu)先。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進行。
體檢由市教育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組織安排到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單位負責。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知識與能力、現(xiàn)實表現(xiàn)與工作實績、廉潔和遵紀守法等情況以及報考資格復查結果等情況。
八、公示
市教育局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
九、選崗
公示結束后,由市教育局組織擬聘用人員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選崗,崗位一經選定,不得更改。如遇2人以上同分排名,加分多者優(yōu)先;如加分相同,則依次以職稱、學歷高低確定,高者優(yōu)先;如加分、職稱、學歷都相同,再以教齡長短確定,教齡長者優(yōu)先;如再相同,則以抽簽形式確定選崗次序。
十、聘用及待遇
對符合聘用要求的擬聘人員,市教育局報市人社局審批,由用人單位憑人社部門的聘用文件(通知)及人員名冊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到編制部門辦理入編手續(xù),按國家和自治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事業(yè)單位同類人員的待遇。
十一、紀律監(jiān)督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對招聘考試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775-6237195(市教育局人事股)
監(jiān)督電話:0775—6231600(市教育局監(jiān)察室)
從市代課人員中公開招聘小學教師的其他事項按照《玉林市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的規(guī)定進行。
北流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