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臨安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和《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對2015年上半年臨安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臨安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臨安市教育局組織,臨安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實施。
2.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人事檔案在臨安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臨安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提出申請(含參加全國教師資格統(tǒng)考取得合格證明人員)。
3.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2015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市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4月7日-4月13日,各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tǒng),根據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報名表中的現場確認點填寫臨安市教育局。
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為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不開放。
第二階段為現場確認、接受申請階段:
4月15日、16日,各申請人必須在臨安市教育局(環(huán)北路699號)二樓招生自考辦大廳辦理材料初審,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有關表格(詳見附件)。
4月17日一天,組織體檢,時間上午7:00空腹,地點:臨安市中醫(yī)院國醫(yī)館(天目路305號,臨安影視城和原臨安大酒店之間)。
4月28日、29日,臨安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進行受理審查。
4.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試講通知,認定的結果和領證通知等事項將通過臨安市教育網(網址www.lajy.com)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5月15日,認定結果的公示時間在5月下旬。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臨安市教育網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面試及試講安排、認定結果公布將通過杭州教育城域網(網址:www.hzedu.gov,cn)公告或公示。其中筆試、面試及試講告知時間在5月20日左右,認定結果公示時間在6月5日左右,請及時查看,了解申請情況,準時參加相關測試。
5.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序等具體政策,可向臨安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咨詢(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63721938)。
附件:2015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注意事項.doc
臨安市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2015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妥善保管個人密碼及報名號,以便查詢個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網報結束后個人信息將無法修改)。 (考生注意: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須點擊“提交”,系統(tǒng)將提示“注冊成功”,注冊完畢。)
二、現場確認流程:
1.材料初審:4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申請人至臨安市教育局初審相關材料(下附清單),經審查合格后通知參加體檢。
2. 4月17日一天統(tǒng)一組織體檢,時間上午7:00空腹,地點:臨安市中醫(yī)院國醫(yī)館(天目路305號,臨安影視城和原臨安大酒店之間)。
3.材料審查、接受申請:4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申請人至臨安市教育局辦理相關手續(xù)、繳納考試費、提交申報材料,接受申請。
三、現場確認考生攜帶資料
(一)參加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攜帶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均需復印)、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自發(fā)證之日起3年內有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各申請人打印時點擊“下載PDF格式”方可打印出正確的表格格式);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5)小2寸證件照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一張粘貼在體檢表上,一張備用;生活照、大頭照、藝術照一律無效);
(6)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二)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攜帶資料
1.非師范類畢業(yè)生
(1)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均需復印)、學歷證書(如研究生學歷隨帶本科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教育學及心理學合格證書(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fā),自發(fā)證之日起5年內有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各申請人打印時點擊“下載PDF格式”方可打印出正確的表格格式);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5)小2寸證件照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一張粘貼在體檢表上,一張備用;生活照、大頭照、藝術照一律無效);
(6)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2.師范類畢業(yè)生:
(1)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均需復印)、學歷證書(如研究生學歷隨帶本科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畢業(yè)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范生證明各一份(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1999年及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師范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各申請人打印時點擊“下載PDF格式”方可打印出正確的表格格式);
(5)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6)小2寸證件照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一張粘貼在體檢表上,一張備用;生活照、大頭照、藝術照一律無效);
(7)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四、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試講通知,認定的結果和領證通知等事項將通過臨安市教育網(網址:www.lajy.com)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5月13日左右,認定結果的公示時間在5月下旬。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臨安市教育網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試講通知、認定的結果和領證通知等事項將通過杭州教育城域網(網址www.hzedu.gov.cn)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筆試、面試及試講告知時間在5月20日左右;認定結果公示時間在6月5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杭州教育城域網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項:
1.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2.如出現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天。
3.網報填寫學歷時,需填寫已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最高學歷,填寫所學專業(yè)必須與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一致。
4.師范類是指全日制師范類院校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其余在職學歷(如函授、自考、網絡遠程教育等)均屬非師范類。
5.所提供表格、復印材料紙張規(guī)格為A4大小。
臨安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