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準考證領取通知
一、領取時間
2015年4月16日(周四),下午1:00-5:00
二、領取地點
教師進修學校6號樓1樓招生辦會議室(乘8路公交車可達)
三、領取所帶資料
領取時請帶“身份證”、“教師錄用考試報名核對單”(無核對單,請先查出準考證號的后3位)。如由他人代領的,需再提供委托書及代領人的身份證。
四、注意事項:
1.領取準考證后請現(xiàn)場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的信息、領取登記表上的信息是否準確;
2.請仔細閱讀《浙江省教師招聘考試考生守則》;
3.考試時間:2015年4月18日
上午:09:00-11:30考《教育基礎知識》,考生08:30入場;
下午:14:30-17:00考《學科專業(yè)知識》,考生14:10入場;
4.考試地點:永康四中(永康市下園朱268號);
5.因上下午考場號、試場號和班級均可能不相同。相關(guān)信息考試當天在考場公示欄里公布,考試前請仔細查閱。
附:《浙江省教師招聘考試考生守則》
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0日
浙江省教師招聘考試
考 生 守 則
一、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指定考場,在指定座位就考,按考試實施程序、指令考試。
三、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藍或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圓珠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板、橡皮及毛巾(擦汗用須擰干)、無商標紙的飲料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移動電話、小靈通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場內(nèi)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對號入座后,將自己的《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忌I到答題紙后,應認真核對答題紙上粘貼的條形碼上的姓名、準考證號與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是否一致,并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準確清楚地填寫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紙無效。
五、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才能開始答題。
六、開考十五分鐘后不準入場;考試結(jié)束前三十分鐘方可交卷離場,交卷離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所有考試科目的試題答案須全部答在答題紙上。使用答題卡科目中的選擇題部分用2B鉛筆填涂,非選擇題部分用0.5毫米及以上書寫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nèi)作答;直接在試卷上作答科目的所有答案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
八、在答題紙規(guī)定的地方答題,未按規(guī)定區(qū)域答題或不規(guī)范答題,將按評分參考的規(guī)定適當扣分。不準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紙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需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九、在考場內(nèi)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紙、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遇試卷、答卷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nèi)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十一、試卷內(nèi)容在考試結(jié)束前屬國家機密級材料,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
十二、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立即停筆。整理好自己的答卷、試卷和草稿紙等。根據(jù)監(jiān)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