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材料
報名人員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學位證、畢業(yè)證(包括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2寸藍色背景免冠近照五張到報名地點報名。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未領到畢業(yè)證者需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校證明原件、復印件和學信網注冊學籍信息。夫妻一方為托縣戶籍的,非托縣戶籍一方報考時需提供夫妻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因求學或工作將戶籍遷往學;蚬ぷ魉诘氐模瑘罂紩r須提供本人原托縣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托縣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報考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凡托縣籍人員報考時需提供縣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崗位的考生,屬于服務基層項目生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考生一律在托縣政府網上(網址:http://www.nmgtx.gov.cn)自行下載填寫并打印 “托克托縣2015年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方式公開招考聘用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承諾書”,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還需填寫“減免考務費申請表”,應屆畢業(yè)生還需填寫“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證明”。為避免網絡擁堵,請報考人員盡可能提早下載填寫打印。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帶報考資料報名。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lián)系方式要在公開招考聘用過程中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2、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整理成冊
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報考者要按照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減免考務費申請表→身份證、戶口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復印件、戶籍證明原件(僅限托縣戶籍考生)→畢業(yè)證、學位證復印件→電子注冊備案表→其它證明材料(2015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未領畢業(yè)證者需持學校證明,在職人員報考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的順序整理成冊,連同原件一并裝入檔案袋。并在檔案袋左上角標明報考單位、職位、聯(lián)系電話,經資格初審合格后,報考人員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在托縣政府網上另行通知。
報考資格審查時間為:2015年8月20日- 8月26日。
六、報名費用:
報考人員在初審通過后,初審通過者應進行繳費,報名費每人20元,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共計120元。托克托縣地區(qū)低保家庭報考人員,2015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免收報名費、筆試考務費,2014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減半收取。減免人員需填寫減免考務費申請表。
七、考試內容、時間、地點及筆試成績計算
(一)筆試由縣公開招考聘用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制卷、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閱卷。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筆試內容包括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三)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試必須用漢語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四)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忌荚嚂r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進入考場。
(五)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40%+專業(yè)知識成績×60%;
按照《關于印發(fā)〈內蒙古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內人社發(fā)[2012]166號)文件精神,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其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加分人員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40%+專業(yè)知識成績×60%+2 .5分
(六)筆試結束后,閱卷完畢及時公布筆試成績。
八、試講
(一)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由縣公開招考聘用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招考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進入試講人選。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試講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并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二)對于降低比例進行試講的崗位以及實際到場參加試講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試講成績須達到本人試講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試講人員平均成績或達到用人單位事先設定的試講合格分數線(不能計算平均成績的崗位)的,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試講時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必須用漢語作答;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可用蒙古語作答,也可用漢語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四)試講工作由縣公開招考聘用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試講工作在筆試成績公示結束后進行。
(五)試講滿分為100分,試講成績當場公布。
(六)面試時間、地點:見《試講通知單》?忌囍v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和《試講通知單》進入考場。
九、總成績計算
試講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試講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計算考生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50%+試講成績×50%。
十、體檢和考核
(一)按照每個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核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范圍的人選。
(二)體檢由縣公開招考聘用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guī)定在縣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因未參加體檢被取消資格的,報縣公開招考聘用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從參加該職位的應聘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三)考核工作由縣公開招考聘用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聯(lián)合用人單位等部門組成考核小組,根據擬聘用職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的綜合素質,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報縣公開招考聘用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四)報考人員應在發(fā)布擬聘用人員公示20日內提交考核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十一、公示和聘用
(一)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托縣政府網(www.nmgtx.gov.cn)、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招考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憑縣公開招考聘用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fā)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通知》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三)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時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在本次公開招考聘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已被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被聘用到事業(yè)單位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對已與事業(y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開招考聘用幼兒教師工作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屬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呼黨辦發(fā)[2006]14號)文件精神,試用期一年。
(六)公開招考聘用的幼兒教師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予以解聘。新聘用的幼兒教師每學年要進行績效考核,績效考核連續(xù)2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二、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公開招考聘用幼兒教師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為強化考生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違紀舞弊,確保公開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進行,考生在考試報名前簽訂“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建立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三)考生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考聘用幼兒教師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考生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
舉報電話:0471-8513739
咨詢電話:0471-8528587
附表1:《職位介紹》
附表2:報名登記表
附表3: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
附表4:減免考務費申請表
附表5: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證明
托克托縣2015年公開招考聘用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