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田縣2016年城區(qū)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開選調方案
為解決城區(qū)義務教育學校部分學科教師緊缺問題,經教育局黨組研究同意,決定向農村中小學(省招新機制教師、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教師除外)公開選調教師,方案如下:
一、學科及人數(shù)
實驗小學:語文2人、數(shù)學2人;音樂1人、體育1人。
義水學校:初中英語1人、小學語文3人、小學數(shù)學4人、小學英語1人。
思源學校:小學語文1人、小學數(shù)學1人、初中政治1人、體育1人。
二、選調條件
1、近三年師德考核、年度考核在合格等級及以上;
2、身體健康,在農村學校任教5年以上,原單位在崗人員;
3、年齡:男48、女45周歲及以下(計算到2016年1月1日止);
4、學歷及資格要求:具備申報學段教師資格證和學歷。
5、學科要求:競選學科必須與現(xiàn)任教學科相同。
6、無“一票否決”行為。
7、如果某學段學科申報人數(shù)不足應招聘人數(shù)的2倍時,經考核領導小組研究,再確定是否進行選調。
三、領導小組
組長:宋道遠
成員:柯劍雄、周擁平、劉曉娟、王向陽、閔錦明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選調時間:報名時間:2016年2月15日—17日,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17日17時,報名時必須提供原始證件、證書和原單位簽字同意的選調申請表(見附件),考核時間:2016年2月18日—19日。
報名地點:教育局政工股。
五、選調辦法
1、選調原則
①黨組領導、綜合考核、統(tǒng)一調配的原則;
②重師德、重工作、重業(yè)績的原則;
③任教學科、學段、教師資格相一致的原則;
④高學段向低學段流動的原則
2、選調程序:個人申請—所在中小學校長簽字—所在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校長簽字—教育局審核同意—工作考評—說課考核—局黨組研究。
六、考核考評
1、說課考核:60分(按100分評分后再折算)
按新課程改革說課要求,抽簽決定說課內容和順序,主要以課前說課為主。說課采取抽簽確定內容,說課前準備30分鐘,說課時間為8分鐘。
2、工作考評:40分
以下所有項目的證書、證件以2011年1月1日以后的為準,且證書、證件必須與所報學科對應,否則不作選調依據(jù)。
①師德考核10分
近五年教師師德年度考核一次優(yōu)秀2分,一次合格1.5分。
②工作評價15分
近五年年度工作考核一次優(yōu)秀記3分,一次稱職記2.5分。
③教學業(yè)績10分
近五年教學質量年度考核一次4級記2分,一次三級記1.5分,一次二級記0分。
④榮譽模范5分
縣級、市級、省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和人事局聯(lián)合表彰的榮譽模范分別記3分、4分、5分。以上只以一個最高級別單項計分,不交叉重復累計計分。
七、選調
考核、考評兩項合計按分數(shù)從高到低選調。
附件:2016年城區(qū)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開選調申請表(下載)
羅田縣教育局
2016年2月15日
附件:2016年城區(qū)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開選調申請表(下載).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