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照試講(專業(yè)測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具體時間和集合地點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三)肝炎項目和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的標準執(zhí)行,其他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首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復查一次,復查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確定。如需遞補,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按照招聘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體檢人員。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因懷孕申請延期檢查部分體檢項目后又主動放棄補檢的考生所出現(xiàn)的空缺及補檢不合格,不再遞補。
(五)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六、考核
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己藘热葜饕▓罂颊叩恼嗡枷搿⒌赖滦摒B(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對考核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空額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確定。如需遞補,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七、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公示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妥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或就業(yè)派遣手續(xù),并將檔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16年7月31前取得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辦妥派遣手續(xù),并將檔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逾期未將檔案和有關材料送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辦理聘用手續(xù)。
縣教體局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將擬確認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人社局審核確認?h人社局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單位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確認。在審核確認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如系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或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2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考試。
此次公開招聘的教師,按照《四川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
九、其他事項
1.請報考者報名前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并對照公告和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審慎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崗位進行報考。
2.本次公招有關調整、補充、提示及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有關事項均在綿陽人事考試網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查看。因不主動、不及時查看綿陽人事考試網的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3.請報考者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考試時除外)必須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及時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和主管機關。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4.身份證、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各科目考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在整個招聘工作中報考者須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網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需要進行學歷認證的報考者,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忌傻卿浿袊魧W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十、招聘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我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謹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環(huán)節(jié),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辦公室負責人和組織、人事、勞資、財務、審計、紀檢、監(jiān)察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規(guī)模較小和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單位工作人員的子女、配偶、親屬,原則上實行回避。
招聘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與參考者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6-4823175
縣監(jiān)察局:0816-4821390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縣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