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入闈考生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2016年我縣參加全省統(tǒng)一招聘中小學教師考試面試入闈考生名單已公布確定。根據(jù)《興國縣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為做好我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入闈考生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7月5日—7月7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點:興國六中(將軍公園往將軍大道前進約800米)。
二、資格復審需提供材料
1.筆試準考證;
2.報名信息表1份(在報考網(wǎng)頁自行打。
3.身份證;
4.畢業(yè)證(尚未領取畢業(yè)證書的應屆生憑就業(yè)《報到證》,或提供蓋有畢業(yè)院校公章的《就業(yè)推薦表》,或由畢業(yè)院校出具如期畢業(yè)的書面證明,須寫明學歷層次、專業(yè)、是否師范類等內容);
5.“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在“學信網(wǎng)”自行打印,并由資格復審現(xiàn)場“學歷驗證處”簽字驗證);
6.教師資格證(復印件需由資格復審現(xiàn)場“學歷驗證處”簽字驗證)或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資格證(今年已通過認定等待發(fā)放證書的,由申請認定的機構出具通過認定的書面證明,證明樣式見附件1;今年在興國縣通過認定的由縣教育局提供名單,不需開具證明);
7.戶口簿(或進入高校前的中學畢業(yè)證;夫妻一方是興國縣戶籍的,提供結婚證和戶口簿;夫妻或父母其中有一方是興國縣行政事業(yè)單位正式干部職工的,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在編在崗證明和戶口簿。報考農村小學編內教師、“定向預備教師”的考生需提供戶籍證明);
8.思想品德證明(樣式見附件2,須由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居委會或畢業(yè)學校蓋章出具);
9.已婚人員計劃生育證明(由鄉(xiāng)鎮(zhèn)計生服務站出具并加蓋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章);
10.在編正式教師服務期滿5年的書面證明;
11.與筆試準考證同底片的彩色2寸近照2張。
將以上第2-10項材料按順序整理提交(屬證件的提交復印件、屬證明的提交證明原件)。凡是未提交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及相關資格證原件的考生,須再提交一份親筆書寫“如果不能如期取得相關證件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的承諾書(承諾書樣本見附件3)。
報考“生源地定向預備教師”崗位的考生,因現(xiàn)場報名時已交部分材料,資格復審時只需提供上述1-7項原件及由資格復審現(xiàn)場“學歷驗證處”簽字驗證的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已報名的碩士研究生只需提供上述3-6項原件及由資格復審現(xiàn)場“學歷驗證處”簽字驗證的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如現(xiàn)場報名時所需證件是提交書面證明的,還需提交證件復印件1份。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每人繳交面試費100元(特崗考生免費),并領取《面試準考證》和《面試考生須知》。
因資格復審未通過,編內中、小學教師及特崗教師入闈面試人員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詳見省公告;“定向預備教師”入闈面試人員空額不予遞補。
三、面試時間地點
1.面試時間:
2016年7月12日:編內小學(含編內和“定向預備教師”)各學科、特崗小學語文、數(shù)學、英語、高中(含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各學科、研究生除體育外其他學科;
2016年7月13日:特崗小學除語文、數(shù)學、英語外其他學科、特崗初中各學科、研究生體育學科。
2.面試地點:興國六中。
面試相關內容及要求屆時見興國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面試辦法》。
四、其它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提供假信息、假證件的考生,取消其錄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請考生認真閱讀《面試考生須知》,并嚴格遵照《面試考生須知》參加面試。
3.農村小學編內語文、數(shù)學、英語未錄取的面試合格考生,分學科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延參加“定向預備教師”錄取,不同意參加錄取者須由本人提出放棄錄取的書面申請。
4.所需證書只提供了書面證明的(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碩士研究生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資格證),必須于辦理錄用手續(xù)前提交證書原件到縣人事考試中心(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驗審,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5.請各位考生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逾期作自動棄權處理。
6.如有疑問請咨詢縣人事考試中心(電話:0797-5315118)。
附件: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明(樣本)
2.思想品德證明(樣本)
3.考生承諾書(樣本)
興國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