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城市職業(yè)學院2017年人事代理人員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jù)我院實際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實訓員,3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5月至1999年5月期間出生)。
6、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報考者的畢業(yè)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學人員在資格審核前需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具備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招考專業(yè)審核按照《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7年)》執(zhí)行。
8、招聘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睂W歷類別,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蚩蒲性核、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yè)、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9、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以上辭退、現(xiàn)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均以報名截止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二、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我院網站、漳州人事人才網公布。
三、報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為2017年05月22日—2017年05月27日的上班時間,05月27日18:00報名截止。報名地點為漳州市薌城區(qū)西洋坪路10號漳州城市職業(yè)學院人事處(行政樓905)。
2、報名需攜帶材料:⑴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還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⑵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⑶個人簡歷⑷報名表(我院網站下載填寫完整,并貼上個人兩寸彩色免冠照片)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職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職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我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審核結果為準,初審通過的名單在我院網站統(tǒng)一公布。
四、考試方式
1、文創(chuàng)系實訓員:
(1)考試方式:筆試+面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學科考試小組進行考試,考試內容為專業(yè)知識筆試40%和面試60%(其中口試10%,操作能力考核50%)。
(2)筆試:筆試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筆試對象與招聘計劃數(shù)為1:1的,筆試成績70分及以上為合格。
(3)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少于1:3的以實際人數(shù)參加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進入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shù)時,面試成績70分及以上為合格。
2、后勤處綜合科職員
(1)考試方式:筆試+面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考試小組進行考試,考試內容為專業(yè)知識筆試(占60%)和面試(占40%)。
(2)筆試:筆試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筆試,筆試成績70分及以上為合格。
(3)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少于1:5的以實際人數(shù)參加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對象與招聘計劃數(shù)為1:1的,面試成績70分及以上為合格。
3、后勤處基建科職員、水電管理員
(1)考試方式:筆試+面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考試小組進行考試,考試內容為專業(yè)知識筆試(占30%)和面試(占70%)。兩個崗位所有報考人員均參加筆試和面試。按筆試、面試和占比折算總分排名,60分以上為合格?荚噷ο笈c招聘計劃數(shù)為1:1的,折算總分70分及以上為合格。
4、綜合成績:最終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實得分保留兩位小數(shù)),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并在我院網站公布。
5、考試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體檢
1、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偡窒嗤瑫r,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
3、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4、體檢工作由我院人事處負責組織。
六、錄用辦法
按規(guī)定的條件、標準和程序,從考試成績、體檢情況合格的人員中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體檢不合格及放棄聘用資格所空缺的職位,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并在漳州城市職業(yè)學院網站公示七天。公示無異議予以錄用。
七、正式報到與錄用
在公布指定時間內,擬聘用畢業(yè)生應持畢業(yè)生報到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到學校辦理聘用手續(xù),否則視為放棄錄用。
八、聯(lián)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西洋坪路10號
聯(lián)系電話:0596-2525091、監(jiān)督電話:0596-2525690
附件1《漳州城市職業(yè)學院2017年人事代理人員招聘信息》
附件2《漳州城市職業(yè)學院招聘考試報名表》
漳州城市職業(yè)學院
2017年05月10日
附件1《漳州城市職業(yè)學院2017年人事代理人員招聘信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