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環(huán)縣委組織部
玉環(huán)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玉環(huán)縣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全縣各級機關(單位)(以下簡稱機關)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浙江省各級機關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7〕29號)和全省、全市統(tǒng)一部署,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2017年全縣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7年全縣各級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102名,其中:縣級機關招考89名、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招考11名、選調生村官招考2名。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shù)和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或登錄下列網(wǎng)站查詢:
浙江組織工作網(wǎng)(zjdj.zjol.com.cn)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務員局(www.zjhrss.gov.cn/gwy)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www.zjks.com)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tzhrss.gov.cn)
玉環(huán)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yhmohrss.gov.cn)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全縣各級機關招考的范圍和對象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具有本科及以上畢業(yè)證書的人員;
(2)具有臺州市常住戶口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17年3月1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
(3)臺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4)非臺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在第1條所列范圍和對象基礎上,縣級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選聘在我縣行政區(qū)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過“兩項計劃”且“兩項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人員,服務期時間可計算在內);選聘在我縣行政區(qū)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3.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考錄公務員的職位分為“職位1”和“職位2”。“職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其范圍和對象與縣級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相同;“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圍和對象為:我縣行政區(qū)域內現(xiàn)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xù)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或現(xiàn)任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連續(xù)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符合“職位1”報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職位2”)。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4.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考錄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范圍和對象為:臺州市范圍內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yè)學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yè)后參軍入伍,現(xiàn)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xù)學習并取得大專及以上畢業(yè)證書的人員。
5.其他職位的招考范圍及職位資格條件詳見招考計劃。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公務員。屬于《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第十、十一條規(guī)定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公安系統(tǒng)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2.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2”的,現(xiàn)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3.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4.報考公安、法院等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其中,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報考上述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達標。
5.報考共青團組織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28周歲(1988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6.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及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2年及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7.報考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類或B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報考程序
(一)各級機關面向社會招考,采用網(wǎng)絡方式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3月11日0時—3月16日17時。
網(wǎng)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
報考人員上網(wǎng)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3月14日0時—3月16日17時,報考人員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登錄后查詢報名不足1:8比例的職位。每30分鐘系統(tǒng)自動更新數(shù)據(jù)。
2.資格初審
時間:3月16日17時—3月20日24時。
招錄機關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應說明理由,對報考人員填報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請報考人員補充后再報名。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3月21日0時—3月25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3月27日24時。
4.繳費確認
時間:3月21日0時—3月30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考計劃數(shù)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此類計劃將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招考職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職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4月17日9時—4月22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2”職位招考,采取組織推薦、現(xiàn)場資格審查、網(wǎng)絡報名繳費的方式:
1.推薦、審查、報名和繳費。符合條件的村干部持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從優(yōu)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和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張,按照我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時間、地點接受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過網(wǎng)絡方式報名并繳納考試費(除不得再次報名外,其他報名、繳費程序與各級機關面向社會招考職位的報名繳費程序相同)。
2.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7年4月17日9時—4月22日24時。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