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宜 賓 市 委 組 織 部
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 賓 市 公 務 員 局
關于2017年上半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31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中國三江人才網(wǎng)〔http://www.ybrc.gov.cn〕、宜賓人事考試網(wǎng)〔http:// www.ybpta.gov.cn〕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7年3月21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鶎庸ぷ鹘洑v是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qū))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1年 3月21日-1999年 3月21 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 在職的(含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7.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全市共計劃錄用311名,具體情況見《2017年上半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wǎng)絡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21日至3月27日8:00 ,報名網(wǎng)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
資格審查工作由用人單位具體負責(其中,區(qū)縣及以下單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所在區(qū)縣人社局具體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wǎng)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wǎng)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jù)自身的實際選擇本人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審慎報名,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其中,報考職位專業(yè)條件設置到一級學科及以上的,專業(yè)條件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yè)目錄名稱;報考職位專業(yè)條件設置到二級學科的,專業(yè)條件以本次公招職位情況表中公布的專業(yè)名稱為準,請報考者務必審慎對照選擇)。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7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本次招考網(wǎng)上初審只進行照片質量檢查,不對報考者報考信息及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查(但對資格條件明顯不符合者會進行溫馨提示)。對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待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進行現(xiàn)場審查。全部報考者的資格初審于3月27日18:00結束。報考者務必于2017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及時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考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
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2017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忌鷮β毼灰蟮馁Y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詢問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資格初審合格后至2017年3月28日8:00前登錄到報名網(wǎng)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行測、申論每人每科50元)。網(wǎng)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3月27日17:00前的工作日內到宜賓市人事考試中心(宜賓市翠屏區(qū)大碑巷37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宜賓市人事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減免當次考試考務費。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職位錄用名額與筆試報名人數(shù)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5。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相應的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本市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有關情況將及時在中國三江人才網(wǎng)〔http://www.ybrc.gov.cn〕、宜賓人事考試網(wǎng)〔http:// www.ybpta.gov.cn〕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