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實申報健康信息
1.考生須于考前14天(3月12日),使用手機通過“支付寶”“津心辦”APP等渠道申領“天津健康碼”,并每日登錄更新健康碼狀態(tài)。外省市考生填報健康信息時,“返回地區(qū)”“詳細地址”可按報考單位所在地填寫,待筆試準考證下發(fā)后,按筆試考點或入住酒店所在地及時予以更新。
2.考生須于考前14天,使用本人手機,通過“通信行程卡”APP 、“支付寶”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領“通信大數據行程卡”。
3.考生須于考前14天,在報名網站“報名”-“填寫流調表”菜單,填寫《天津市2022年公開招考公務員考試考生流行病學調查表》(以下簡稱《流調表》),對所填寫健康信息進行承諾,并實時監(jiān)測健康狀況!读髡{表》所填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更新、再次提交。同時,考生應自覺加強個人防護,主動減少外出和聚集,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國(境)外及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
二、及時進行核酸檢測
(一)所有考生均須進行1次核酸檢測。核酸檢測采樣時間為考前48小時,即3月24日上午9點至3月26日上午9點。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須進行2次核酸檢測。核酸檢測采樣時間為考前72小時,即3月23日上午9點至3月26日上午9點。2次核酸間隔至少24小時。具體情形如下:
1.考前14天內有發(fā)熱、咳嗽、腹瀉、乏力、咽干、嘔吐、呼吸困難、嗅覺或味覺減退等疑似癥狀,持有具備資質醫(yī)療機構開具的排除新冠肺炎診斷證明,且相關癥狀完全消失的;
2.凡追溯日期內,從發(fā)生國內本土疫情所在地市來津、返津的考生(疫情所在地市以“津云”公眾號或“津云”APP“戰(zhàn)疫”欄目每日發(fā)布的重點地區(qū)排查管控范圍為準),考試前未處在隔離管控或居家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3.處于天津市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街道(鄉(xiāng)、鎮(zhèn)或最小管轄單位)或防范區(qū)的考生,考試前未處在隔離管控或居家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天津市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機構查詢網址:http://wsjk.tj.gov.cn/ZTZL1/ZTZL750/YQFKZL9424/wjwyljgxx87/202112/t20211216_5752253.html
三、嚴格遵守考試要求
(一)不得參加考試情形
1.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觸者或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被判定為新冠病毒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觸者;
2.已治愈出院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yī)學觀察期內的;
3.考試前28天內(2月26日及以后)有境外及港臺地區(qū)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考試前14天內(3月12日及以后)有境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行史或居住史的;
4.考試前14天內接觸過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人員,未排除感染風險的;
5.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處于隔離醫(yī)學觀察和居家醫(yī)學觀察期的;
6.追溯日期內,有天津市防控指揮部確定的重點涉疫地區(qū)旅居史或感染者關聯(lián)軌跡,以及處于天津市封控區(qū)、管控區(qū)或有感染者關聯(lián)軌跡的(重點涉疫地區(qū)和追溯時間根據國內疫情變化隨時調整,可實時關注“津云”公眾號或“津云”APP“戰(zhàn)疫”欄目每日發(fā)布的信息,及時獲得重點地區(qū)排查管控范圍);
7.天津健康碼為“紅碼”、“橙碼”的;
8.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非“綠碼”的;
9.考試前14天內有發(fā)熱、咳嗽、腹瀉、乏力、咽干、嘔吐、呼吸困難、嗅覺或味覺減退等疑似癥狀的考生,未明確排除新冠肺炎的;
10.考生進入考點、考場進行體溫檢測時,體溫達到或超過37.3℃,不得參加考試,并立即實行臨時隔離觀察措施,及時轉運至有資質的醫(yī)療機構發(fā)熱門診診治;
11.其他經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yī)療機構研判,需限制流動的。
(二)考試入場所需的證件、材料
1.準考證、有效身份證;
2.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
3.天津健康碼“綠碼”;
4.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碼(已接種疫苗考生,憑有效電子標識或紙質接種證明參加考試;未接種疫苗考生,在現(xiàn)場進行登記后參加考試);
5.每場考試科目上交1張經報名網站打印并簽字的《流調表》;
6.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為防止因網絡原因現(xiàn)場無法查詢電子結果,建議攜帶紙質檢測報告,同時截屏電子報告?zhèn)洳椋?/P>
(三)考試期間有關要求
1.考試當日,至少于開考前60分鐘到達考點;
2.進入考點后,積極配合測溫、驗碼等健康檢查工作;
3.除核驗身份時,全程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
4.進、出考場或如廁時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
5.考試過程中發(fā)現(xiàn)體溫達到或超過37.3℃,或出現(xiàn)咳嗽、咽干、呼吸困難、嘔吐、腹瀉、嗅覺或味覺減退等疑似癥狀,由考點醫(yī)護人員進行初步診斷,并視情況安排到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或者立即采取隔離措施,送往定點醫(yī)院進行醫(yī)治。
四、主動進行健康追溯
1.所有考生均須進行考后14天健康監(jiān)測。如有發(fā)熱或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等異常的,應及時就醫(yī)排除新冠肺炎,并向考試組考單位報告有關情況。報告主要內容為: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聯(lián)系電話、異常情況(①有發(fā)熱等癥狀,經診斷確診為新冠肺炎;②有發(fā)熱等癥狀,經診斷排除新冠肺炎;③其他情況)。報告郵箱:tjkpzxks@tj.gov.cn。
2.具有第二項第(二)款中3種做2次核酸情形之一的考生,除需進行14天健康監(jiān)測外,參加3月26日一天考試的,應于3月28日、3月30日進行2次核酸檢測,并如實上報核酸結果;參加3月26日、27日兩天考試的,應于3月27日、3月29日、3月31日進行3次核酸檢測,并如實上報結果。上報結果的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五、嚴肅疫情防控紀律
考生應遵守考點所在區(qū)有關部門和考試組考部門的防疫要求。凡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隱瞞病情或不如實報告發(fā)熱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觸史等信息,以及拒不按規(guī)定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場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將被取消考試資格,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及《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理。
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筆試疫情防控措施,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適時調整?忌辛x務密切關注公開招考專題網站,及時了解相關政策信息,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
天津市公務員考試測評中心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