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配齊配強市紀委市監(jiān)委工作力量,持續(xù)推進紀檢監(jiān)察工作高質量發(fā)展,市紀委市監(jiān)委決定公開選調公務員3名,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以政治素質好、黨性觀念強作為選用紀檢監(jiān)察干部的第一要求;以事業(yè)心、責任感強,敢于堅持原則、作風正派,有較強工作能力作為選用紀檢監(jiān)察干部的基本要求,切實把德才兼?zhèn)涞膬?yōu)秀人才選拔到紀檢監(jiān)察干部隊伍中來。
二、選調職位及數量
市紀委市監(jiān)委公開選調3名一般公務員,選調人員具體崗位安排由市紀委常委會在確定人選后根據考試考察情況統籌研究決定。
三、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公開選調對象范圍
1.井岡山市范圍內實施公務員法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井岡山市范圍內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志投身紀檢監(jiān)察事業(yè);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2年(含試用期)以上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2022年10月31日);
4.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認定以檔案專審認定為準;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其試用期內的年度考核結果可視同稱職(合格)等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調動的;
4.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行政、司法機關治安處罰、刑事處罰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比如,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含試用期)等;
6.尚處于試用期的或任職不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若存在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或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市紀委監(jiān)委領導成員的,不得報考。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2年10月10日—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井岡山市紀委市監(jiān)委組織部(黨政大樓東區(qū)五樓511室)。
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需填寫《井岡山市紀委市監(jiān)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加蓋公章),同時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取得的本科以上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明(彩印);
2.單位出具工作經歷和年度考核等次有關情況證明;
3.近期免冠彩色1寸證件照3張;
4.報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數與擬選調職位人數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若未達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該選調職位人數。如有未能開考的職位,可允許已報名該職位的人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逾期未進行改報的,視為棄權。報考達到開考比例職位的人員,不得改報其他職位。
(二)資格審查
市紀委市監(jiān)委組織部根據職位資格條件進行初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職位。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選調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報考人員在選調考試中弄虛作假或面試資格審查通過后因個人原因放棄選調的,將納入誠信檔案。資格審查合格的,發(fā)放筆試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面試總分各為100分。
1.筆試。
采用閉卷方式,結合實際,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紀檢監(jiān)察業(yè)務知識、文字綜合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
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清風井岡、清廉井岡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綜合素質、個性特征和崗位適應度。根據筆試成績按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名單,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yōu)?00分,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考察和確定人選
1.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調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如末位同分則一并入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缺額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
由市紀委市監(jiān)委派出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作風和群眾口碑,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紀委市監(jiān)委。考察組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對出現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準前一律暫緩考察并停止后續(xù)程序。
當選調職位面試前出現臨時缺考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選調計劃數時,應符合以下條件方能進入考察程序:
(1)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得分須達到70分或達到其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
(2)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選調計劃數時,其中考試總成績排名該職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
考察階段,擬選調人員放棄選調或考察不合格,由此產生空缺時,如需遞補須市紀委市監(jiān)委提出,并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方可進行一次遞補。
2.確定人選。
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考察對象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五)體檢
對擬選調人員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公示、試用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1.公示。對體檢合格人選將在清風井岡、清廉井岡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選調的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試用期間,不轉移人事關系。
3.辦理手續(xù)。對試用期滿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