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和規(guī)定,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決定在高州市范圍內開展2024年選調公務員工作,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shù)
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一級科員5名。
二、選調范圍
高州市各級黨政機關單位(不含中央、省、茂名駐高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的在編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報名參加公開選調的公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品行端正,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有較好的文字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協(xié)調能力,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敬業(yè)奉獻精神、團隊協(xié)作精神;
2.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具有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和其他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適應高強度工作任務;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一級科員,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9月30日,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如現(xiàn)任職級高于選調職位職級的,須同意以職位要求的職級轉任。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列入選調范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被開除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者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人員;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中須回避情形的,或參加選調本人直系血親或近姻親擔任班子成員所在機關單位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本次選調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絡或電話等形式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址: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人事股(市政府大院市府1號樓416室),聯(lián)系電話:0668-6633208。
3.報名材料。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以下紙質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同時將報名材料的電子版及彩色掃描版發(fā)至指定電子郵箱(文件名統(tǒng)一為“市府辦+姓名+所在單位名稱+手機號碼),郵箱地址:a6633208@163.com。
(1)《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詳見附件1);
(2)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獨立起草的綜合性文稿等文字材料2篇(每篇2000字以上),可提供以本人名義發(fā)表的文章和政務信息多篇,撰寫500字左右的個人簡介材料;
(4)工作期間所獲榮譽證書及復印件;
(5)本人近期藍色底免冠大一寸彩色電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證號”格式命名,JPG格式,300KB以下);
(6)有關任職文件復印件。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及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并根據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二)資格審核
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的通知考試。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考試及選調資格。
(三)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采取閉卷形式評分,筆試合格線由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統(tǒng)一劃定并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眾網公布。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5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思想理論水平、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應變能力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體檢合格后,即列為考察對象人選,按照干部考察的有關規(guī)定,到考察人選所在單位進行考察談話,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對考察對象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等。
(六)確定人選
根據考察對象的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綜合各方面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因選調人員政審或組織考察、體檢不合格,考察人選主動放棄或所在工作單位不同意調出等原因導致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選調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七)公示
按規(guī)定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眾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過程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有影響轉任情形的,依照規(guī)定取消其轉任資格,并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八)辦理轉任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忌栽阜艞夁x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調面向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本著自愿誠信的原則報名,報考者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二)資格審核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行為,即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三)報名人員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資格。
(四)本次選調將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各環(huán)節(jié)入圍人選,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固定電話和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凡未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公開選調對報考者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六)本公告由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未盡事宜可向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