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行政機關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2014年度陽泉市行政機關考錄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資格復審工作定于7月20日—22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公安和戒毒機關職位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按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3:1,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4年7月20日—22日。
上午8:30到12:00,下午13:30到18:00。各職位資格復審具體時間見附件2。
地點:陽泉市委黨校主樓五層東教室(陽泉市北大街97號)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4、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證明。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已就業(yè)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未就業(yè)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yè),檔案存放機構)。
6、職位要求獲得相關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等級證書的,需提供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和“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考生,須下載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3),其中服務地考核意見欄,由所在地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分別蓋章;派出部門意見欄,應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具體填寫和蓋章要求見表后說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學位證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已就業(yè)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8、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職位的考生,須由有關部門出具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
9、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2、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3、各職位具體面試時間請隨時關注網上公告。
咨詢電話:0353—2293969
陽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