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考試報考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及有關事項公告
根據(jù)安徽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工作有關規(guī)定,體能測評前,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對確定為體能測評人選的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F(xiàn)將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11月5日。
二、資格復審地點
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池州市長江南路398號,波斯曼大廈十樓1014室)。
三、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筆試準考證等有關材料。招錄職位有學位等要求的,須提供學位證書等證件、材料。同時,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①國家或省級項目主管部門的錄取批件或聘任(服務)期滿后頒發(fā)的相關合格證書;②項目聘任(服務)所在地縣級組織人事等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材料;③中央有關部委及其他省、市、自治區(qū)組織選拔的安徽籍人員,還須提供籍貫、戶籍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體能測評的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xiàn)體能測評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遞補。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同時辦理繳納體能測評費用(55元/人),并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
2、如考生本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可委托他人辦理。受托人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委托書及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資格復審所需的有關證件、證明材料辦理。
3、池州市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考試的相關信息、公告、通知等均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發(fā)布,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聯(lián)系電話:0566-3219330、2088170
特此公告。
附:1、池州市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考試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
2、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
池州市政法干警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1:池州市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考試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xls
附件2: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doc
附件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