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人才強縣戰(zhàn)略,更好地發(fā)揮人才在我縣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積極作用,根據《麻陽苗族自治縣高層次人才引進暫行辦法》(麻辦[2012]70號)和《麻陽苗族自治縣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麻發(fā)[2012]6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引進10名高層次專業(yè)人才。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fā)展觀、十八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我縣經濟社會發(fā)展目標,以開放的姿態(tài)、靈活的方式和優(yōu)惠的政策,引進一批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優(yōu)化人才隊伍結構,為我縣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組織領導
切實加強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組織領導,堅持在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牽頭,縣編辦及相關用人單位參與,縣紀委(監(jiān)察)監(jiān)督,共同搞好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
三、引進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四、引進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10名,具體引進崗位、資格等詳見《麻陽苗族自治縣2013年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一覽表》。
五、引進對象
“高層次人才”是指根據我縣的實際需要,重點引進新型工業(yè)、高效農業(yè)、旅游開發(fā)、城鄉(xiāng)建設、文化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現代物流等領域急需緊缺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學術技術帶頭人。
六、引進條件
1、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與引進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或者具有實踐經驗的副高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體檢合格標準。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引進條件的。
七、引進程序
1、發(fā)布公告。堅持科學規(guī)范、公開透明原則,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向社會發(fā)布人才引進公告,包括引進人才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相關信息。
2、報名及資格審查。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等部門負責。報名時間:2013年7月10日至8月3日;地點:縣人社局專技股(縣城東新區(qū)社保大樓六樓609室,聯系電話:0745—5824402)。
3、引進方式。采取調入、掛職、聘用等形式進行。
4、面談測評。面談測評主要考察引進對象的綜合素質運用能力及適應引進崗位工作的能力情況,面談測評內容和方式由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5、體檢: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指導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招錄(聘)體檢標準進行等額體檢。
6、考察?疾旃ぷ饔煽h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統(tǒng)一部署、具體負責,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參與。考察組通過查閱檔案資料、走訪、座談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對象政治素質、工作績效、現實表現等情況。
7、公示。經面談測評、考核、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引進人才,在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8、審批聘用。經公示無異議后,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填寫《麻陽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審批表》或《麻陽縣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審批表》,并附接收意見,按有關程序報組織、人社、編辦等部門辦理聘用(調動)等相關手續(xù)。
八、待遇
1、凡引進的人才,一經聘用,均為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人員。
2、開展保健活動。每年組織高層次人才療養(yǎng)1次,并由用人單位每年組織1次免費健康體檢。
3、其他待遇按照(麻辦[2012]70號)文件執(zhí)行。
九、后續(xù)管理
1、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
2、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應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試用期一年,聘用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長試用期(最長不超過12個月),延長試用期滿考核仍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聘用單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3、對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開展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按照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規(guī)定執(zhí)行。
4、引進的高層次人才5年(急需緊缺人才3年)內未經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辭職或調出縣外工作。
十、其他有關事項
1、引進人員在報名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信息等,取消引進資格。
2、引進工作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從事引進人才工作人員與引進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
3、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引進人才的管理、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服務和管理長效機制。
4、其他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7月9日
麻陽苗族自治縣2013年公開引進10名高層次人才一覽表
填報單位:縣人社局 填報日期:2013年7月9日
主管單 位 |
崗位 |
引進 計劃 |
引進條件(符合下列一項條件即可) |
編制 性質 |
待遇 | |
條件一 |
條件二 | |||||
合計 |
|
10 |
|
|
|
|
縣委黨校(縣行政學校) |
講師 |
1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政治學相關專業(yè);35周歲及以下 |
具備副高(副教授、高級講師)及以上任職資格,哲學、政治類專業(yè) |
財政全 額事業(yè) 編 |
按照(麻辦[2012]70號)文件執(zhí)行 |
講師 |
1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漢語言文學相關專業(yè);35周歲及以下 |
具備副高(副教授、高級講師)及以上任職資格,管理類專業(yè) | |||
城市建設投資開發(fā)管理中心 |
專業(yè)技術 |
1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經濟、金融、房地產開發(fā)經營類相關專業(yè),具有3年以上土地經營、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資產經營工作經驗;35周歲及以下 |
具備副高(高級經濟師)任職資格,經營類專業(yè) | ||
教育局 |
教師 |
1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地理相關專業(yè);35周歲及以下 |
具備副高(中學高級、副教授、高級講師)及以上任職資格,地理類專業(yè) | ||
教師 |
1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政治相關專業(yè);35周歲及以下 |
具備副高(中學高級、副教授、高級講師)及以上任職資格,政治類專業(yè) | |||
教師 |
1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漢語言文學相關專業(yè);35周歲及以下 |
具備副高(中學高級、副教授、高級講師)及以上任職資格,漢語言文學類專業(yè) | |||
教師 |
1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數理化相關專業(yè);35周歲及以下 |
具備副高(中學高級、副教授、高級講師)及以上任職資格,數理化類專業(yè) | |||
旅游外事僑務局 |
專業(yè)技術 |
1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旅游類相關專業(yè);35周歲及以下 |
具備副高(高級經濟師)任職資格,旅游類專業(yè) | ||
水利局 |
專業(yè)技術 |
1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水工類相關專業(yè);35周歲及以下 |
具備副高(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水工類專業(yè) | ||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
專業(yè)技術 |
1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35周歲及以下 |
具備副高(高級工程師)及以上任職資格,建筑工程類專業(yè) |
注:報名時需提供原始材料的原復印件,如學歷學位證、身份證、工作經驗證明材料、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等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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