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岳池縣城市綜合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東湖公園管理人員,F(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岳池縣城市綜合管理執(zhí)法五隊東湖公園管理人員5名,其中打撈人員1名,管理人員4名(其中女性2名)。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1、初中以上文化,身高1.60米及以上,男性年齡25-50周歲(即1989年12月31日-1964年12月31日出生);女性25-40周歲(即1989年12月31日-1974年12月31日出生)
2、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
3、在岳池縣城區(qū)有居住條件的公民。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14年12月29日通過岳池縣城市綜合管理局門戶網(wǎng)站(網(wǎng)址: http://www.yccgj.gov.cn)公示欄和縣城區(qū)LED顯示屏等形式,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10日止。
2、報名地點:岳池縣城市綜合管理局(環(huán)城東路107號)二樓政策法規(guī)股, 聯(lián)系電話:0826—5224056。
3、報名資料:畢業(yè)證書、戶口薄、身份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三)資格審查
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
(四)面試
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和辦法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由應聘者到戶籍所在轄區(qū)派出所開具個人政審證明。
五、相關待遇
1、聘用后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合格后正式聘用,根據(jù)勞動法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其中打撈人員每月基本工資1500元,管理人員每月基本工資1300元。
2、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金。
岳池縣城市綜合管理局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