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紹興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guī)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現集中發(fā)布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信息: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扇」_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二、報名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身體健康;
(二)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情況為準);
(四)年齡18到35周歲(1979年9月10日至1997年9月10日出生。特別說明的除外);
(五)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yè)、學歷等資格條件
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28名。具體詳見《紹興市直事業(yè)單位201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自愿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5年9月11日9:00—9月17日16:00。
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5年9月11日—9月18日。
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初審期間,應聘人員可在網上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15年9月11日9:00—9月20日24:00。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名。
報名繳費后,將根據報名情況,對部分崗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繳費人數或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實際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應聘該計劃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費。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已繳費人員在2015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取得考試資格,并按準考證明確的要求參加考試。逾期未進行者,視為不具備考試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五)筆試
筆試考《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2門,滿分均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后,再各按50%計入筆試成績。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通過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sx.gov.cn)、紹興人才網(http://www.sxrc.com.cn)公布。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在面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對象按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在復審前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職位筆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提供與招聘崗位條件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港澳、國外留學回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或當地社保中心繳費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還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應聘該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七)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通知書領取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領取面試通知書但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缺額不遞補。
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不足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八)體檢與考察
面試后根據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偝煽冇嬎愎綖椋嚎偝煽=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總成績相等時,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由市人力社保局牽頭組織,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執(zhí)行。
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在體檢、考察過程中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缺額在應聘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九)公示與聘用
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對象,在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sx.gov.cn)、紹興人才網(http://www.sxrc.com.cn)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和提供的資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計算到2015年9月10日止。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實習、見習等經歷不作工作經歷計算;
(三)在專業(yè)對口的情況下,大學生村官工作經歷可作為專業(yè)相關工作經歷;
(四)有區(qū)域戶籍限制的崗位,以2015年9月10日本人戶口所在地為準;
(五)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報名;
(六)報考人員為農業(yè)戶籍的,聘用前須將農業(yè)戶籍轉為非農戶籍;
(七)政策咨詢電話:85099812、8150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