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改善事業(yè)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滿足工作需要,根據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及我市部分事業(yè)單位的用人需求,中共莆田市委組織部、莆田市公務員局研究決定,組織實施莆田市2013年度秋季公開考試聘用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參加招聘單位共有135家,招聘崗位186個,計劃聘用人數220名。其中市直事業(yè)單位6家,招聘崗位9個,計劃聘用人數9名;縣(區(qū)、管委會)屬事業(yè)單位129家,招聘崗位177個,計劃聘用人數211名。招聘的具體崗位、條件等見附件1《莆田市2013年秋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二、招聘條件和對象
(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應聘管理和專業(yè)技術崗位的,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層次、專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考崗位中注明“專門崗位”的,專門面向參加省統一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以及省市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以及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2013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畢業(yè)生進行招考。其中,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可以報考所有專門崗位;服務期滿1年(不含服務期為2年的提前離崗人員)的高校畢業(yè)生,限報考縣(區(qū)、管委會)、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專門崗位。不屬上述項目的考生不要報考。
(三)其他
1、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學位的臺生,符合招聘條件的,除招聘單位另有規(guī)定外,可報考所有崗位。
2、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qū)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3、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4、2013年10月7日前的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者,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年、2012年、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招聘崗位招考范圍若限在“本市”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5、報考人員在校期間的實習或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6、招聘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睂W歷類別,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蚩蒲性核、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yè)、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指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
7、招聘崗位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3年)“××類”下所有專業(yè)的報考人員準予報考。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招聘崗位,原則上考生的專業(yè)名稱必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相吻合。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yè)條件、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任一學歷(位)報考。
8、一名考生最多限報3個崗位,并參加其中一個崗位考試,請考生慎重選擇。
9、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認定,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面試前資格復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
10、在職人員應征得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由有權對外行使職能的機構出具證明;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必須在體檢前2天提供,否則取消相應資格,其空缺的崗位概不遞補。
11、30周歲以下是指1982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的,35周歲以下是指1977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的。
12、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高校畢業(yè)生,不再享受事業(yè)單位招聘優(yōu)惠政策(含筆試加分和專門崗位報考)。
13、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和服務期限未滿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后、錄(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和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直接報名
1、報考崗位查詢。報考人員可以在2013年10月15日后通過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www.ptrc.com.cn)查詢。報名前請認真參閱招考通告。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等詳見《莆田市2013年秋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專業(yè)條件見附件2《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召開專業(yè)指導目錄》(2013年)。
2、提交個人信息和繳費。報考人員應于10月15日—10月25日登錄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如實完整準確地提交個人信息和一張規(guī)格200K以下的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片,并通過網上繳納報名費80元。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將無法下載打印準考證。報名系統于10月25日下午5時關閉。報考人員應通過指定的銀聯在線支付報名費(應在報名前事先辦理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相關業(yè)務可咨詢銀行客戶服務熱線)。
3、本次考試不實行網上資格審核,請考生認真核對崗位條件,確認準確無誤(特別提示:請核對自己的專業(yè)名稱是否與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相吻合)后報名,并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資格以面試前的書面材料審核為準。
4、下載準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10月30日—11月9日自行上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及時提供合格照片造成無法下載準考證的不退還報名費,同時不允許進入考室。
(二)網上報名指導
市公務員局安排專人為報名有困難者提供指導。時間10月22日—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地點在莆田市文獻東路(步行街)皇冠大廈5層(市公務員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594-2287878。
(三)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2、農村特困家庭和城鎮(zhèn)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免除報名費。有關報考人員應先網上繳納報名費,再于筆試當天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城鎮(zhèn)低保家庭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縣(區(qū)、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考點主考室現場辦理手續(xù),退回報名費。
四、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含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1、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開考崗位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愿意改報其它符合自己條件的崗位將允許其改報一次,不愿意改報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個別崗位因為專業(yè)緊缺達不到比例的,經縣(區(qū)、管委會)組織人事部門或市直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申請、市委組織部或市公務員局同意后,可按3:1等比例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擬招聘人數予以開考,并統一對外公布。
報考人數統計以網絡顯示的報名人數為準。
2、筆試科目、內容: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礎、職業(yè)能力、職業(yè)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省情等。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市組織人事部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參加考試者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兩證不齊全的不予入場參加考試!!!
3、筆試時間:
2013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本次筆試地點全部設在莆田市區(qū),具體考點將在考生準考證上詳細標明。
5、辦理加分。筆試成績公布前,按照省、市有關規(guī)定,符合《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關于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莆政辦[2012]225號)等3個文件中關于筆試加分規(guī)定(具體內容見附件3)的考生可向組織人事部門提出申請。擬加分對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由相關部門頒發(fā)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6、成績查詢請登錄莆田市公務員局網站和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綜合基礎知識》類筆試的合格線為60分;報考湄洲島和南日島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5分,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
(二)面試
1、面試人選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人員中按每個崗位擬招聘人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足3倍的按實際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報考人員棄權面試或資格審核不符合產生的空額應從上線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如個別崗位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則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
2、進入面試階段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縣區(qū)組織人事部門)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書面材料審核,資格條件的確認以此審核為準,時間一般安排在面試前15天左右。進入面試人員在資格審核時放棄的,予以該崗位合格線以上按成績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中放棄的或經資格審核不合格的面試空缺名額不再遞補)。面試對象(含遞補面試對象)已確認(已領取面試證)面試,但面試當天放棄參加面試的,面試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資格審核主要是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并通過查驗有關證書、文件資料和本人身份證等方式,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當資格審核意見不一致時,由市組織、人事部門裁定。
在嚴格審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虛假報考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或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組織、人事部門不再將“報考資格不符”作為面試之后該崗位申請遞補的理由,以維護資格審核的嚴肅性。
3、面試辦法:參照招考公務員結構化面試方法。
4、面試評分: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評委隨機抽調7人組成,評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個,取平均分為最后得分。
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面試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所有考生的考試成績在莆田市公務員局網站和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上公布。
面試的具體事項屆時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計算
報考者的各科目成績和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面兩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共100分。對于考試總成績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計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委組織部或市公務員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六、體檢
1、人員確定。根據崗位計劃聘用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實行(部分行業(yè)、部門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醫(yī)院為縣級以上醫(yī)院。報考者或招聘機關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3、體檢組織:面試后2周內,報考市直單位的考生由市委組織部及市公務員局統一組織體檢,報考各縣(區(qū)、管委會)單位的考生由各縣(區(qū)、管委會)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組織。
七、考核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1:1比例對筆試、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考核。
考核包括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結果公示后,報考市直單位的考生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協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考核;報考各縣(區(qū)、管委會)的考生由各縣(區(qū)、管委會)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組織考核。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原則上在一個月內完成考核程序并將明確的考核結果及時報組織人事部門。
八、聘用、遞補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集體研究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選,并報送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組織人事部門予以核準,同時發(fā)放聘用通知書(作為今后人員流動及辦理工資的依據之一),之后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聘用通知書市直部門由市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發(fā)放;縣(區(qū)、管委會)由各縣(區(qū)、管委會)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發(fā)放,并把聘用結果報送市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原則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九、咨詢和監(jiān)督
莆田市公務員局網站(www.ptrs.gov.cn)和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www.ptrc.com.cn)是發(fā)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了解最新考試相關信息。
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問題咨詢,請與市委組織部干部三科(電話:0594-2670325)或市公務員局流動調配科(電話:0594-2289366)聯系。
招聘崗位有關信息、招聘進展情況咨詢,請與各招聘單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門直接聯系,聯系方式見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發(fā)布的《莆田市2013年春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網站技術咨詢:18959552415
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將對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jiān)督,投訴電話:22211912299399。
未盡事宜由莆田市委組織部、莆田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13年福建省莆田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2、《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3年).rar
①《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
、凇蛾P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
③《關于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莆政辦【2012】225號)
中共莆田市委組織部\莆田市公務員局
2013年9月29日
筆試試題推薦: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試題
筆試真題: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筆試真題
面試常見問題匯總: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面試真題: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面試真題
事業(yè)單位考試大綱: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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