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和德才兼?zhèn)涞脑瓌t,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崗位和條件
書記員:1名,年齡不超過36周歲(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學歷,法學專業(yè)。政治素質高,無違法犯罪記錄。能夠熟練運用計算機辦公軟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能力和歸納能力,身體健康。有在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工作經歷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組織報名、資格初審、考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1、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6年1月20日周三、1月22日周五上午招聘會。
地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市場(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港灣西路30號,乘3、19路公交車到百線廣場(原二航局)站下車)。
應聘者在現場報名時,須攜帶個人簡歷(樣表見附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及其它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
應聘人員對應聘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報名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入圍筆試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試卷滿分為100分,均為基本法律知識。
應考人數與聘用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應考人數不足時,取消該次招聘。
為確保新聘用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根據應試者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3:1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和面試分別占總成績的6:4。
3、體檢及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4、公示及聘用
對體檢及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有關待遇
實行勞動合同制,工資待遇參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執(zhí)行,辦理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蕪湖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檢察院政治處解釋。
聯系電話:0553-5770109
附件:蕪湖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檢察院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