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透明”的要求,擬招聘編制外人員1名,性質為勞動合同制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及崗位名稱
1.單位:象山縣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保護中心;
2.崗位名稱:文員。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象山縣戶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具有一定的攝影基礎。
三、工資待遇
1.每月工資為1530元;
2.五險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25日—4月26日(上午8:30-11: 30,下午13: 30-16: 30)。
2.報名地點:縣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保護中心(天安路999號,南部新城商務樓3號樓812室);聯(lián)系人:勵老師;聯(lián)系電話:0574-65086270。
3.報名要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張前來報名。
五、招聘錄用程序和辦法
1.考試
采取面試的辦法進行考試?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
2.錄用
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標1:1的比例組織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經(jīng)公示無異議,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jīng)查不影響聘用的,簽訂勞動合同。
六、其他事項
1.新聘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nèi)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實行1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縣糾風辦的監(jiān)督,投訴電話:0574-65766309。
象山縣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保護中心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