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社會科學院是綜合性社會科學研究機構,省政府直屬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擬向社會公開招聘科研人員12名。根據(jù)《福建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備與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學術水平、創(chuàng)新能力,具有良好的敬業(yè)精神和團隊合作精神;
3、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1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6年4月 1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其余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序號 |
招聘崗位 |
招聘 人數(shù) |
條件要求 |
| |
學歷 學位 |
專 業(yè) | ||||
1 |
亞太經濟 研究所 |
2 |
研究生博士 |
世界經濟、區(qū)域經濟學、國際貿易學 |
|
2 |
華僑華人研究所 |
1 |
研究生博士 |
社會學類、歷史學類、經濟學類(華僑華人國際移民研究方向優(yōu)先考慮) | |
3 |
現(xiàn)代臺灣 研究所 |
2 |
研究生博士 |
國際政治、國際關系、數(shù)量經濟學、區(qū)域經濟學 | |
4 |
哲學研究所 |
2 |
研究生博士 |
中國哲學、馬克思主義哲學 | |
5 |
精神文明 研究所 |
2 |
研究生博士 |
環(huán)境經濟學、環(huán)境政策分析、環(huán)境規(guī)劃與管理、環(huán)境法學、資源經濟學等相關專業(yè)、倫理學(哲學)、社會學相關專業(yè) | |
6 |
法學研究所 |
2 |
研究生博士 |
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等法學相關專業(yè) | |
7 |
《福建論壇》雜志社 |
1 |
研究生博士 |
經濟學類、管理學類 |
三、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廳門戶網(wǎng)站(www.fjrs.gov.cn)、福建社會科學院網(wǎng)站(http://fass.net.cn)公開發(fā)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7年4月17日—5月6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登錄福建社會科學院網(wǎng)站(http://fass.net.cn)下載《福建社會科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按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將有關材料及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等電子掃描件打包以“應聘崗位—姓名”方式命名,用附件形式發(fā)送至福建社會科學院人才招聘指定郵箱(fjskyrsc@126.com)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
需上傳的有關材料:
(1)《福建社會科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
(3)本碩博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2017屆畢業(yè)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的,應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或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4)科研成果,論文論著(封面、版權頁、目錄頁)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已參加工作的應聘者,需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福建社會科學院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應聘人員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五、面試考核
根據(jù)福建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有關規(guī)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確定擬聘人選。面試采取學術報告、現(xiàn)場提問形式,主要測試崗位專業(yè)知識、科研能力和綜合素質;根據(jù)面試情況,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通過查閱檔案、個別談話和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按照德才兼?zhèn)涞脑瓌t,對應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了解,擇優(yōu)聘用。
面試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社會科學院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及相關待遇
1、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我院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擬聘人員為省級扶貧開發(fā)重點縣等高層次人才,應按規(guī)定報批后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
2、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享受國家和福建省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的工資及社會保險等待遇。符合年度《福建省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范圍之內的省外、海外引進人才,經申報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還可享受省財政引進人才生活津貼(2000元/月)和住房補助(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18萬元、其他14萬元)。
九、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樓區(qū)柳河路18號
郵 編:350001
聯(lián) 系人:黃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91—83709021
E-mail: fjskyrsc@126.com
十、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社會科學院人事處組織實施。省委宣傳部紀檢組及福建社會科學院機關紀委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1-87822967(省委宣傳部紀檢組) 0591-83791489(福建社會科學院)。
福建社會科學院人事處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