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公告
2017-04-21
根據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的有關要求和工作需要,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
此次招考涉及3個單位的5個崗位。具體用人單位、崗位需求和資格條件詳見《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崗位職責與具體條件》(附件1,以下簡稱《條件表》)。
二、招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為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能夠正常參加2017年就業(yè)派遣的統(tǒng)招統(tǒng)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應符合接收條件;
(四)社會在職人員應具有北京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yè)生);
(五)具有履行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資格條件見《條件表》。
三、報名程序和要求
(一)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5月5日17:00(以材料寄出的郵戳為準)。
報考人員對招考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考單位聯(lián)系,聯(lián)系人及咨詢電話詳見《條件表》。
(二)報名所需材料:
1.《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人員需在“貼照片”處粘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在“誠信承諾”處用黑色字跡簽字筆簽名(見附件2);
2.與報名表同底板2寸免冠照片1張(粘貼于報名表左下角);
3.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集體戶口的還需提供加蓋集體戶口存檔單位印章的戶主頁復印件);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經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認證的相關材料);
5.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統(tǒng)招統(tǒng)分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就業(yè)推薦表(須學校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英語六級成績復印件;
6.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
7.主要學術成就及發(fā)表文章;
8.符合崗位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請報考人員將以上報名材料郵寄或快遞至指定地點,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公開招考”字樣,謝絕來訪。
請報考人員還應將《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電子版發(fā)送到招考單位郵箱,并在郵件主題注明“公開招考”及報考職位+姓名。
(三)有關要求
1.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2.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
3.如某一崗位參加考試人數未達到面試比例要求,招考單位可根據崗位特殊性或專業(yè)急需情況決定是否保留該崗位或繼續(xù)組織實際報名人員進行下一步考試。
四、資格審查和初選
各招考單位根據招考崗位條件和報名人員的申報材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初選,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
五、考試
招考單位組織通過初選人員進行考試,考試安排由招考單位另行通知。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含成績并列者)。
六、體檢和考察
按照筆試、面試4:6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完成體檢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
七、公示擬招考人員名單
各招考單位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應考人員均未達到錄用要求的招考崗位取消。擬錄用人員在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及招考單位網站公示7天。
八、有關事項
(一)招考條件中的年齡、基層工作年限等時間均截止到招考公告發(fā)布之日;
(二)本次公開招考的有關通知均通過招考單位網站發(fā)布,請報名人員及時關注;
(三)請報名人員保持所留聯(lián)系方式真實有效,因電話聯(lián)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筆試和面試成績均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五)本次招考工作,在市科委人事處的指導下,由各招考單位人事部門組織實施,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考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10—88405575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7年4月21日
相關附件:
附件1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崗位職責與具體條件-規(guī)范單位.xls
附件2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doc